索 引 号: 11370883004235149C/2026-01046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6-03-09 发布日期: 2026-03-09
发布机关: 邹城市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邹城市峄山镇YS-CZ06-01-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等2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发文字号: 邹政字〔2026〕9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邹城市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6-03-09
发布日期: 202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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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编号:
标  题: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邹城市峄山镇YS-CZ06-01-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等2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发文字号: 邹政字〔2026〕9号
有 效 性: 0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邹城市峄山镇YS-CZ06-01-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等2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邹政字〔2026〕9号

峄山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审批〈邹城市峄山镇YS-CZ06-01-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等2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峄政呈〔2026〕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邹城市峄山镇YS-CZ06-01-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邹城市峄山镇YS-CZ06-01-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范围位于丁岭村西南部,峄山镇驻地以东、临菏路以北,城镇开发边界外零星城镇建设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约0.39公顷,规划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二、原则同意《邹城市峄山镇YS-CZ01-03-01~YS-CZ01-03-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邹城市峄山镇YS-CZ01-03-01~

YS-CZ01-03-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范围位于峄山镇驻地西侧,临菏路以北,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规划总用地面积约0.50公顷,规划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和社会停车场用地。

三、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对上位规划的深化完善,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实施规划管理、核发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要充分认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地位,切实维护好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依法依规推动规划落地。你镇要严格按照《规划》,合理配置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和空间资源,有序组织开发建设。要按照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标准,同步建设规划数据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邹城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WORD版】关于同意《邹城市峄山镇YS-CZ06-01-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等2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docx

【PDF版】关于同意《邹城市峄山镇YS-CZ06-01-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等2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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