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暂无 | 主题分类: | 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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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1-09-20 | 发布日期: | 2021-09-20 |
发布机关: | 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水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泗政办发〔2021〕6号 | 有 效 性: | 0 |
发布机关: | 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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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9-20 |
发布日期: | 2021-09-20 |
发布机关: | 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水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泗政办发〔2021〕6号 |
有 效 性: | 0 |
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泗水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泗政办发〔2021〕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泗水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泗水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
“一卡通”发放试点工作方案
为充分利用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的身份凭证和金融支付功能,全面提升社保卡公共服务能力,稳妥有序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保卡“一卡通”发放,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服务增效,精准发放为目标,按照“职能不变、左右兼容、补贴进卡”的原则,整合发放各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构建共建共享共用的社保卡“一卡通”服务新格局。
二、适用范围
各项社保待遇及各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循序渐进的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通过社保卡发放。
三、实施步骤
(一)明确补贴对象和项目(9月份)。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医保局、县总工会、县残疾人联合会等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业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业务主管部门”)全面梳理本部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附件2);认真清理核查补贴发放对象范围,按照补贴资金项目,确定符合补贴发放对象名单,汇总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发放银行、发放账号、补贴资金项目名称、补贴标准、发放时间等基本信息(附件3);各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及联系人登记表(附件4),一并提交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镇街、各业务主管部门、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比对人员信息(9月份)。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各业务主管部门报送的信息制定计划,牵头组织业务主管部门将补贴发放对象信息与社会保障卡发卡信息进行比对,补充完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账号和发卡银行名称等,确认符合补贴发放对象的持卡状态,对未申领、未激活社保卡人员进行标注。合作银行要通过“绿色通道”或“上门服务”的方式,引导补贴发放对象分批有序申领、激活社保卡,确保其正常领取各项补贴。(责任单位:各镇街、各业务主管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合作银行)
(三)实施发放(10月份)。对已纳入“一本通”发放的补贴,保留原系统、发放流程、业务部门与合作银行的关系,先通过整合发放银行账户和社保卡金融账户的方式实现“一本通”和“一卡通”的并行融合,再逐步过渡到以社保卡为载体发放;对未纳入 “一本通”发放的补贴,业务主管部门要主动与合作银行签订代发协议,明确委托事项、发放时间、信息反馈、资金监管、对账办法等双方的职责和义务,按照资金发放时间要求和频率,及时通过社保卡“一卡通”平台进行补贴发放。(责任单位:各镇街、各业务主管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合作银行)
(四)服务平台建设(2021年底)。在前期服务平台搭建的基础上,汇总各部门业务需求,完成系统的功能优化。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各业务主管部门提供的资金项目进行统一编码。业务主管部门明确系统操作岗位人员信息和岗位权限,交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通用户功能。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社保卡“一卡通”平台的培训工作,确保各部门熟练掌握使用平台。(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业务主管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开展试点工作,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泗水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调度试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财政补贴资金社保卡“一卡通”试点发放平台建设及统筹协调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筹集和预算安排,并对各相关单位资金发放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负责业务系统与“一卡通”平台对接及协调工作,通过跨部门数据比对,进一步完善补贴对象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加强本部门补贴资金项目和补贴对象审查认定,建立健全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台账。各镇(街道)负责补贴对象基础信息的收集、政策宣传等工作。合作银行负责补贴资金代理发放业务,并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反馈。
(三)强化发放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利用“一本通”和“一卡通”平台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监管力度。发放到个人的补贴资金,原则上发放到本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到户资金原则上发放到户主的社保卡金融账户;任何部门、个人不得强制收集、代管享受补贴人员的社保卡,不得代为领取和强行索取补贴资金;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户、未成年人等人群,因特殊原因确需由他人代管代持社保卡的,要依法代管代持。
(四)注重宣传引导。以社保卡为载体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服务引导,做好告知解释工作,避免“一刀切”,积极稳妥地推进相关工作。要不断提升群众知晓率,提高群众办卡、补卡、用卡的主动性。满足群众合理的跨行换卡需求,确保发卡、用卡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五)优化社保卡服务。合作银行不得在补贴资金发放业务中额外收取费用。合作银行要加大力度建设即时制卡服务网点,对补贴发放对象免收社保卡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跨行ATM取现手续费(如每月前两笔减免),免费短信到账通知,免费打印对账簿,提供其他区域化、个性化专属金融优惠服务。
附件:1.泗水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项目核查表
3.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基础信息表
4.分管负责人及联系人登记表
附件1
泗水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王 营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李庆泉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林 晖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蓝 涛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郑兴军 县民政局局长
惠令峰 县财政局局长
景桂华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级主任科员
蒋延泉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夏理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叶 磊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杨瑞广 县退役军人局局长
王 波 县医保局局长
胡 波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张常伟 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刘仰峰 工商银行泗水县支行行长
刘文杰 建行银行泗水县支行行长
张艳梅 中国银行泗水县支行行长
屈 振 农业银行泗水县支行行长
曹 磊 邮储银行泗水县支行行长
徐清华 泗水县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李庆泉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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