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丨微山县住建局局长孙磊解读《关于加强城区老旧小区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的实施意见》

打印 时间:2023-03-21


一、问:实施意见修订目的是什么?

答:健全完善老旧小区治理水平,逐步实现城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不断改善人民居住生活品质,增进人民福祉,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问:老旧小区物业进驻的方式是什么?

答:以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区域为基础,结合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以街区为片区,科学合理划分物业服务单元,采用物业服务单元内自平衡和差额适度补贴方式,按照“一单元一方案”原则,制定物业服务单元方案,逐步引导企业进驻并进行收费。

三、问:什么时间开始进行老旧小区物业进驻工作?

答:2023年3月底开始摸底,4-9月征求业主意见、划分物业服务单元、制定单元进驻方案,10-12月进行签约实施物业进驻。

四、问:老旧小区物业进驻后费用如何确定?

答:根据居民物业服务要求和企业预期收费标准,在初步测算基础上,会同业主代表或联合业主委员会编制物业服务项目方案(草案)。确定物业费标准、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方式等,在征求物业服务单元内全体业主意见并经80%以上业主同意后实施

五、问:差额补贴内容具体是什么?根据什么进行补贴?

答:物业服务奖励补助资金每年由县财政预算列支,并根据需要适时增加。各街道组织对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日常检查和月度考评,月度考评结果作为兑现考评奖励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原则上在考评合格基础上,以物业服务面积为计算基数,按照0.1元/平方米·月的标准进行奖励;每半年兑现1次,并视物业服务质量,在奖励补助资金总量基础上适度上浮或下调。

政策解读:微政办字〔2023〕4号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区老旧小区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的实施意见

音频解读:《关于加强城区老旧小区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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