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丨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解读《济宁市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4-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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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1-14
一、问:《济宁市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10部委《“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和《山东省贯彻落实<“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的若干措施》,切实发挥清洁生产节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结合济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问:《济宁市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4-2025年)》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完善工作制度,建立清洁生产协同推进机制。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形成政策合力,共同推进清洁生产工作。强化规划引领,将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纳入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利用、产业发展、区域开发等相关规划。加强政策衔接,积极推动清洁生产审核与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等管理制度有效衔接。对达到国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并符合正面清单纳入条件的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将清洁生产作为用水定额、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管控等差异化政策制定和实施的重要依据。
三、问:《济宁市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工作任务有哪些?
答:重点推进工业清洁生产,推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创建绿色工厂,加快燃料原材料清洁替代,推进省级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推进秸秆、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积极推行装配式绿色建造方式,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做好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推动服务业减少一次性物品的使用,从严控制洗浴、人工滑雪场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优先利用再生水。持续优化运输结构,提高铁路、水路在综合运输中的承运比重,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加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力度。推进清洁生产技术和模式创新,鼓励企业加强应用技术创新性研究;支持重大清洁生产项目纳入环保金融项目库。
四、问:推进清洁生产的途径有哪些?
答: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加强清洁生产领域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创新性研究。围绕工业产品绿色设计、能源清洁高效低碳安全利用、污水资源化、农业节水灌溉控制、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等方向,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推动清洁生产技术装备产业化。积极引导、支持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清洁生产技术和装备,着力提高供给能力,加快清洁生产关键共性技术装备的产业化发展。大力发展清洁生产服务业,鼓励具有竞争力的第三方清洁生产服务企业为用户提供咨询、审核、评价、认证、设计、改造等 “一站式”综合服务。
五、问:哪些重点行业需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答: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办科财〔2020〕27 号),能源、冶金、焦化、建材、有色、化工、印染、造纸、原料药、电镀、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 13 类行业为清洁生产审核重点,深入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按规定开展评估验收,提高清洁生产审核质量。积极鼓励、引导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六、问:为落实好《济宁市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4-2025年)》,重点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打算怎么办?
答:根据该方案,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2024年清洁生产审核计划,组织对2023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单位的评估验收,安排128家企业开展2024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下一步,将按照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遵循企业自愿审核与国家强制审核相结合、企业自主审核与外部协助审核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有序开展、注重实效、持续推进,督促企业落实清洁生产主体责任,助力减污、降碳、扩绿、增长。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济宁市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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