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鱼政办发〔2024〕1号 《2024年鱼台县购置秸秆打捆离田及农作物秸秆打捆设备县级奖励补贴办法》

打印 时间:2024-05-23


近日,融媒记者从县农业农村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有效保护南四湖生态环境,保障南水北调供水线水质,鱼台县印发了《2024年鱼台县秸秆打捆离田及农作物秸秆打捆设备县级奖励补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动秸秆打捆离田取得更深层的环保效益和经济价值。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县仅有圆捆打捆机27台,水稻半喂入式打捆机68台,难以满足全县秸秆打捆需求。为保持秸秆离田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切实增强全县秸秆打捆农机装备实力,牢牢掌握秸秆打捆作业的主动权,研究出台了该办法。

《办法》明确了由县级财政对农作物秸秆打捆离田、统筹收储给予补贴,对购买水稻半喂入式打捆机、秸秆打捆圆捆机(直径1米以上)及搂草机(指盘式)的购机户进行奖补,进一步调动农户对打捆离田和购买打捆设备的积极性。

《办法》明确了秸秆打捆离田和设备购置申请的奖补办法,夏季水田区小麦秸秆打捆离田每亩补贴6元,小麦、水稻、玉米秸秆收储每吨补贴20元,设备购置根据类型不同补助0.7万元、2.5万元、7万元不等。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局拨付至镇街、鱼米公司、农业农村局后,按验收结果发放至相关经营主体、购机户。奖补资金在12月31日前组织验收后,由县财政进行奖补。

《办法》彰显了绿色发展理念,从源头上解决了农作物秸秆焚烧问题和秸秆过度还田、地力下降、病虫害高发的问题,切实解决了我县旱田区域秸秆带来的焚烧隐患。另外,还提高了农作物打捆离田自给保障能力,增加了农机手跨区作业的创收能力。

(来源:鱼台县融媒体新闻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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