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济兖政字〔2018〕37号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打印 时间:2018-06-30


2018年6月30日,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公布下发了《关于公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济兖政字〔2018〕37号)。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

2017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后,兖州区经济社会发展迎来新机遇与新挑战,各类重点工作对政策体系的科学性、时效性提出了更高标准。一方面,部分此前保留的文件在执行中出现条款与实际需求脱节、覆盖领域存在空白等问题;另一方面,国家、省、市相继出台一系列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部署,要求地方及时调整配套文件以确保上下衔接。此外,2016年和2017年发布的两批清理结果文件需进行整合优化,避免政策冲突。为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政策体系,区政府启动本次全面清理工作。

二、决策依据

本次清理工作严格遵循《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有关规定,建立常态化、动态化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对与上位法冲突、不适应发展需要或已过有效期的文件,必须及时予以修改、废止或宣布失效。

三、政策起草过程 

区政府高度重视本次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推进:1. 各部门单位对本单位牵头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保留、修改、废止的初步意见;2. 对上报意见进行汇总分析,对照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逐一论证文件效力;3. 正式印发实施。

四、出台目的

本次清理工作核心目标在于优化政策供给,通过系统性梳理现行文件,消除政策“碎片化”“滞后性”问题,形成衔接顺畅、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保障群众权益,清理不合理、过时的规定,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公平、透明的政务服务环境。

五、重要举措

本次清理工作力度空前、成果显著,核心举措体现在以下四方面:

(一)扩大清理范围,精准分类处置

本次共清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72件,清理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最终确定三类处置结果:继续有效58件,这些文件经评估仍能适应当前工作需要,是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需修改完善21件,此类文件总体框架合理,但部分条款需结合新形势优化调整,修订后将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废止失效93件,这些文件因政策调整、适用条件消失或与现行法规冲突,已无执行必要,彻底退出行政管理依据范畴。

(二)明确有效期规则,强化动态管理

通知严格规范了文件有效期: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5年(2018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需修改完善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2年(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三)整合历史政策,消除文件冲突

通知明确指出,本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6年和2017年发布的两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通知同时废止。此举有效整合了历史政策,消除了不同批次文件之间的潜在冲突,实现了政策体系的统一规范。

(四)压实主体责任,确保落地见效

通知要求各镇街、各部门严格执行清理决定,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日常管理工作,自觉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清理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联系电话:3413076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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