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丨《梁山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打印 时间:2024-06-19


近日,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梁山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由梁山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山东及时雨律师事务所律师骆永启对此《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根据《济宁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文件精神,一以贯之,梁山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梁山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其中特殊之处和特点具体体现在明确了“工作目标”,2024年底前要基本实现县乡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全覆盖,要明显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有效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2025年底前,行政执法队伍完成“四化”建设,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提出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建立多元协同监督机制,创造性设计构建“行政复议应诉+行政执法监督”的新型监督模式,更好地发挥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对执法行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监督”作用。

对于一线执法人员而言,《实施方案》旨在全面提升执法的质量和效能。

《实施方案》强调了加强政治能力的重要性,这意味着一线执法人员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政治素养,紧跟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确保我们的执法行为始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方案》要求一线执法人员通过多种途径接受业务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在岗培训以及离岗教育,这有助于一线执法人员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执法技能,从而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执法资格管理方面,《实施方案》明确了持证上岗的必要性,即没有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不能从事执法工作。这意味着执法人员需要通过统一的培训和考试来获取执法资格。《实施方案》还提到将实行严格的年度考核制度和退出机制,这对于执法人员来说既是压力也是动力,促使执法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确保能够胜任执法工作。

对于执法部门而言,这份文件则更多地关注于如何构建一个高效、规范、公正的执法环境。

加强队伍建设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要通过加强政治建设和业务培训来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这对于执法部门来说意味着需要投入更多的资源用于培训和发展。还要求加强执法资格管理,这要求执法部门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考核,确保队伍的整体素质。

规范执法行为方面,《实施方案》特别强调了要整治一系列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如“一刀切”执法、过度执法等,并要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这要求执法部门要主动查找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还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包括信息公开、过程记录等,这有助于提升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完善工作机制方面,《实施方案》提倡推进“掌上执法”、非现场监管等新型执法方式,这要求执法部门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和服务水平。还鼓励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减少对企业不必要的干扰,这要求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既要严格也要灵活,做到既合法又合情。

强化监督和保障方面,《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这要求执法部门不仅要自觉接受监督,还要积极参与监督体系建设,确保执法行为始终符合法律规定。还提到要加强执法权益保障,如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和尽职免责机制,这有助于保护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激励执法人员更加积极地履行职责。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一线执法人员还是执法部门的角度来看,《梁山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旨在通过一系列具体的措施和要求,全面提升我市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能。这不仅为执法人员提供了成长和发展的方向,也为执法部门指明了改进和完善的方向,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山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联合内容保障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8000023 鲁公网安备 37080202000100号 鲁ICP备0502122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