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简明问答】济兖政字〔2022〕18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品牌建设共建共享
“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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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8-25
一、请问《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品牌建设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前期,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字〔2021〕25号),提出“共建共享‘好品山东’,形成‘好客山东•好品山东’品牌体系,助力‘鲁字号’产品和服务赢得口碑、开拓市场、品行天下”。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字〔2021〕25号)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品牌建设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字〔2021〕75号)精神,深入推动质量强区及品牌战略,全面提升品牌影响力、竞争力和美誉度,推动我区企业发展和产业升级,有必要制定我区《加强品牌建设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请问《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品牌建设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的决策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国质量法》《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发〔2018〕28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鲁财行〔2012〕61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品牌建设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字〔2021〕7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义务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品牌建设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出台,目的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济宁市政府《关于加强品牌建设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字〔2021〕75号)的精神,深入推动质量强区及品牌战略,全面提升品牌影响力、竞争力和美誉度,推动企业发展和产业升级,现就我区加强品牌建设,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四、加强品牌建设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主要措施是什么?
一是坚持“统筹为要”,形成“好品山东”工作合力。二是坚持“产业为核”,推动全产业链协同发展。三是坚持“标准为先”,构建新型标准认证体系。四是坚持“创新为翼”,以创新引领品牌发展。五是坚持“质量为骨”,全面打牢质量发展基础。六是坚持“文化为魂”,做好文化赋能品牌文章。七是坚持“保障为基”,健全品牌资助激励机制。八是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品牌工作人才队伍。九是坚持“共建为主”,加大品牌宣传保护力度。
政策解读单位: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具体联系人:孔祥花
咨询电话:0537-3128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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