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 |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鲍其伟关于修改《金乡县水利工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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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9-22
鲍其伟:金乡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近日,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了《关于修改〈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22〕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便于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近日,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了《关于修改〈金乡县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22〕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便于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二、为什么开展规范性文件修改工作?
为了全面推进我县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7月份我县根据济宁市司法局下发的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建议及《济宁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济政办发〔2019〕14号)等要求,按照“谁起草谁清理”原则,我县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文件是如何修改的?
接到清理通知后,县水务局认真对清理建议进行研究。并组织相关专家召开了座谈会,对清理建议以及文件整体内容进行了论证评估,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依据,对文件内容进行了修改。
三、合法性审核情况
县司法局对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出具了合法性审查
意见书。认为本次修改内容无超越权限,限制或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内容;没有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情况;已广泛征求意见。
四、修改结果?
《金乡县水利工程管理办法》中的修改内容,自2022年9月22日起施行。《金乡县水利工程管理办法》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9月21日,登记号为JXDR-2022-0020001。
联系人及电话:王秋娥 15376579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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