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漫解读|鱼政发〔2025〕1号鱼台县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鱼台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的通知

打印 时间:2025-01-17




【视频解读文字版】

人物1鱼台县近期修改了对烟花爆竹燃放的管理相关规定,您说为什么要修改呢?

人物2随着城市发展变化和新形势要求,《鱼台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不足以适应新时期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新要求,依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济宁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通过调整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区域,并结合本地实际作出进一步的细化规定,为行政管理提供法律依据

人物1:这样啊。文件主要修改了哪些内容?

人物21修改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部分内容;2删除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增加第七条;3对部分条款序号和表述进行了调整;

人物1:修改后的内容有何不同之处?

人物21确定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原则2、完善了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明确公安部门负责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教育、民政、文旅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相关管理工作。 3调整了禁放区的范围。调整了清河镇区域范围为东至清河镇卫生院前街,西至老万福河堤,南至老万福河桥,北至清河镇中学路口,包含清河村4加强了烟花爆竹的燃放管理。在原有管理办法基础上,参照上位法明确了车站、码头、飞机场高架路、过街天桥等禁燃地点,禁止了向人群、车辆、建筑物地下管网、公共绿地抛掷及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掷等燃放方式。

人物1:原来如此。我看到施行日期是2025116日,不说了,我得赶紧去学习学习。

【关联文件】

鱼政发〔2025〕1号鱼台县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鱼台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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