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丨梁山县审计局局长解读《梁山县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

打印 时间:2022-06-02


问:为什么要制定《梁山县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

答:随着我县城镇化进程加快,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在交通、水利、民生工程等领域的投入持续加大,这些项目是推动县域发展、增进群众福祉的重要支撑。但在项目推进过程中,也出现了管理流程不够完善、资金使用监管不够精准、部分环节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影响了投资效益的充分发挥。为了破解这些难题,进一步筑牢公共投资领域的监督防线,规范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依据上级相关要求并结合我县实践,专门制定了本《办法》。

问:实施这个《办法》能带来哪些实际成效?

答:《办法》的落地实施,核心是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戴上“紧箍咒”、装上“安全阀”。一方面,通过明确审计监督的范围、流程和标准,能有效堵住项目管理中的漏洞,防范资金浪费、违规操作等风险,保障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另一方面,通过全流程跟踪审计和重点环节精准监管,能推动项目建设更加规范、高效,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同时,《办法》还能健全部门协同监督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为我县公共投资领域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让群众从优质项目中真正受益。

问:制定《办法》的政策和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办法》的制定严格遵循法治原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国家层面法律法规,同时全面衔接《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等上级部门政策文件,充分借鉴了山东省审计厅关于投资审计转型发展的相关要求,以及济宁市在公共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方面的成熟做法,确保《办法》既符合上级规定,又贴合梁山实际。

问:《办法》的核心内容可以简要介绍一下吗?

答:《办法》共六章四十条,整体构建了“界定范围—明确职责—规范流程—强化应用—严肃追责”的完整监管体系。

第一章“总则”,清晰界定了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的具体范畴,明确县审计机关的核心监管地位,以及发改、财政、住建等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责任,确立了审计工作客观公正、独立履职的基本准则。

第二章“审计职责”,明确审计机关将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实行分类监管,对重大项目开展全程跟踪审计,重点聚焦项目程序合规性、资金使用效益、合同履行等关键领域,同时明确了需要重点排查的各类风险隐患。

第三章“审计实施”,建立了“计划管理+备案管理”的双重机制,规范了审计机关的法定职权与履职边界,明确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补充专业审计力量,同时要求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提升审计效率,强化部门协同联动。

第四章“审计结果运用和执行”,明确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的法律效力,建立与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的线索移送机制,规范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果的执行要求和救济途径,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能整改到位。

第五章“责任追究”,对被审计单位拒不配合审计、整改不力等行为,以及截留挪用资金、虚报投资等违规违纪行为,明确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同时规范了审计中介机构和审计人员的履职责任。

第六章“附则”,明确乡镇(街道、园区)的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适用本办法,划定了《办法》的施行期限和效力范围。

问:《办法》什么时候开始生效,有效期是多久?

答:本《办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5月30日。在有效期内,我县以往出台的相关文件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均以本《办法》为准。

解读人:梁山县审计局局长

电话:7321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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