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MB2855934R/2019-4473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19-01-10 失效日期
有效性

以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或者作价出资审查“一次办好”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19-01-10 信息来源: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以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或者作价出资审查

“一次办好”服务指南

受理窗口

基本建设项目综合窗口

办理项

以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或者作价出资审查

权力事项

以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或者作价出资审查(编码:3708000102005)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办理对象

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设定依据

1.《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第8号令)第七条规定,根据国家产业政策,须由国家控股的关系国计民生、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领域和基础性行业、企业或大型骨干企业,改造或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组建企业集团的,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

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七条 以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或者作价出资,土地使用者必须按规定报经批准,并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出让手续。

申报条件

1.申请材料齐全;

2.自然资源部或省自然资源厅批准。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是否必须

份数

是否需要电子版

提供方式

1

建设项目用地申请书(原件)

1

申请人提供

2

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提供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核对)

1

3

自然资源部或省自然资源厅批准文件(提供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核对)

1

办理程序

受理—初审—审核—签发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

(0537)2363395

投诉电话

(0537)2367836


结果送达

为民服务中心统一发证窗口现场发放;免费邮寄。


受理地址

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东附楼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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