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05 17:09 信息来源:济宁市行政执法监督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宁市行政执法监督局

关于印发《2019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通知

 

济执监发〔20191

 

各县(市、区)司法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法制科

为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的通知》,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行政执法监督计划: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贯彻实施《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为主线,以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制度、创新行政执法监督的方式和方法、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市提供坚实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全面梳理机构改革后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机构性质、执法主体类别和执法职权类型等基本情况,全面清理审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时间安排:5-6月)

(二)检查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部门落实三项制度的情况,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时间安排:6-7月)

(三)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对食品药品监管、劳动监察、民政、自然资源、卫生健康等省重点督查领域,采取召开座谈会、抽查行政执法案卷、走访行政管理相对人、明查暗访、问卷调查、随同执法等方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并依法作出相应处理。(时间安排:食品药品监管、劳动监察专项督查5-6月,民政、自然资源、卫生健康专项督查8-9月)

(四)开展证明清理回头看和繁琐环节手续清理。贯彻落实《济宁市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六大专项行动计划》,按照一次办好的要求,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指导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扎实做好证明清理回头看和繁琐环节手续清理工作,监督检查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和取消清单的公布和实施情况。(5-8月)

(五)检查行政处罚(强制)权力网络运行系统的建设和使用情况。将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纳入网上运行,完成省、市、县三级权力运行系统互联互通,实现行政执法信息网上公示、行政执法行为网上运行、行政执法全过程网上记录,切实让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时间安排:6-9月)

(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根据省政府执法监督局年度执法监督计划和我市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组织对2019年度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随机抽查和集中评查。(时间安排:10-11月)

(七)检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配合市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时间安排:根据市人大监督计划确定)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细化目标,狠抓落实,大力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行政执法监督计划由市行政执法监督局负责组织实施,请各级各部门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市行政执法监督局将及时汇总、通报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符合监督案件立案条件的按照《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要求依法办理,符合责任追究条件的,及时移送市监察委、市检察院处理,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实效。

 

济宁市行政执法监督局

201955

2019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