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433559K/2020-537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组配分类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0-02-06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关于《济宁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八个必须、五个到位、四个坚持”实施导则》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要求。
二 、出台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强化复工复产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细化深化《济宁市工业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济工信字〔2020〕4号)有关要求,制定了《济宁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八个必须、五个到位、四个坚持实施导则》。
三、导则思路
工业是国民经济的主导,推动工业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对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对保障疫情防控物质供应促进稳岗就业具有重要作用。在推动思路上,《导则》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上,有序推动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四、重要举措
(一)八个必须
1、必须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
2、必须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实施方案;
3、必须掌握每名职工的健康状态(并登记);
4、必须掌握每名职工的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并登记);
5、必须排查确认职工节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重点疫区来源地人员(并登记);
6、必须提前对厂区内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
7、必须对原材物料储备情况进行盘点、研判保障连续生产的周期;
8、必须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二)五个到位
1、企业复工生产“八个必须”要到位;
2、企业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消杀防疫措施要到位;
3、疫情防控明白纸张贴、发放要到位;
4、以车间、班组为单位的疫情防控知识宣讲要到位;
5、企业、职工参与配合属地政府、社区(村)联防联控承诺要到位。
(三)四个坚持
1、坚持每日全体人员体温检测进厂;
2、坚持每日上班前、下班后消杀防疫(人员集中的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
3、坚持每日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消杀防疫;
4、坚持每日向属地政府、社区(村)报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