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230559Q/2020-4956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组配分类 | 工作计划 |
成文日期 | 2020-04-30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2020年市发展改革委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20年市发展改革委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部署和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突出问题导向,以建立和执行廉政风险季排查、政治生态季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季报告等制度为抓手,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促进市发展改革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政治监督,坚决把“两个维护”落到实处
1. 增强做到“两个维护”政治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常态化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重要会议、重要部署、重要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和政治历练,保持政治定力,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把学习和遵守党章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规范党员干部政治言行,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全面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反对好人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强化对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聚焦政治生态研判与整改,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针对“七个有之”,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
3. 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面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的政治担当,强化党组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张清单”,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持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建立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坚定不移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二、加强作风效能建设,树牢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服务环境
4. 健全作风建设制度规定。按照上级要求,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改进作风制度规定。制定完善《关于激励担当作为提升行政效能的行动方案》《“蓝黄红牌”督导考评办法》《关于重点工作强执行、抓落实的若干意见》《建立廉政风险季排查制度实施方案》《运用监督执纪 “第一种形态”工作细则(试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规范行政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5. 锲而不舍纠治“四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开展隐形“四风”整治,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从严查处不收敛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行为。盯紧新动向新表现,防范和查处不吃公款吃老板、“一桌餐”、违规支出变通下账、收受电子红包、分批异地办理酒席、私车公养、公车私用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回潮。
6. 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坚持挺纪在前,把守纪律讲规矩放在突出位置,巩固“十破”专项整治成果,深化各项措施落实,紧盯“一把手”、“关键少数”,围绕“三重一大”决策各个环节,严肃查处损害制度执行的行为,查处制度空转、虚化背后的作风问题、责任问题。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落实落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主体责任,及时发现、解决党员干部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持续推进廉政风险季排查,廉政建设季报告,政治生态季分析等制度,大力整治工作秩序,从严纠治有纪不循、有章不遵、纪律松弛的不良倾向,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三、抓实宣传警示教育,注重素质培养,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 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教育内容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机关集中培训学习计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开展一次廉政专题学习,每年至少对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两次党风廉政专题集中学习培训。巩固廉政课堂教育成果,聘请专家讲课,支持各支部开展廉政专题学习。
8. 认真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廉政警示教育,运用廉政教育基地、廉政党课、党规党纪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推进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加强正面典型激励和反面警示教育,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作风建设提醒警示教育和常态化监督检查,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促使党员干部在思想深处形成“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警醒、绷紧“不逾矩”的红线。
9. 开展好谈心提醒。严格按照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廉政谈心谈话。每年单位主要负责人与班子其他成员、派驻纪检组与相关人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科室(单位)负责人与一般干部的谈心谈话不少于两次。坚持新进人员上岗、轮岗交流、提拔重用等重要环节必谈,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谈,从源头上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
10. 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利用机关网站、网上办公系统、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廉政活动信息,开设反腐倡廉建设专栏。充实完善党务政务公开栏内容,大力宣传廉政活动好经验、好做法和好成果,使干部职工在潜移默化中受教育、受启迪,筑牢廉政文化根基。
四、把握管党治党规律,健全保障体系,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11. 强化组织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调整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大问题。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提高政治站位,亲自谋划部署,亲自督促落实,推动主体责任覆盖各个方面、落实到人到岗。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张清单”,逐级压实责任链条,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最大政绩,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及时向上级党委和市纪委派驻组报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12. 强化基层党组织责任意识。树牢“一盘棋”意识,着眼全委各基层党组织和委机关、委属单位全体在职党员,夯实“全面”,“严”字当头,坚持重心下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探索建立对委属单位、委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巡察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用好问责利器,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健全更新廉政档案,严格执行述纪述廉述学述作风、定期约谈、督查考核等制度, 形成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13. 严格监督考核问责。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规定,紧盯项目审批、资金安排、干部任免等重点领域,加强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继续抓好年终考核工作。对未能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以及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人员进行严肃追究。根据责任主体的责任大小及性质和程度的不同,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分别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等形式进行追究。
14. 积极配合市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对接,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主动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积极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参与党组会议、行政会议、党风廉政会议等,定期报送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