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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组配分类 数字图文解读
成文日期 2020-07-01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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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印发《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1 信息来源: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政策背景。自“七五”普法以来,市文化和旅游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省、市委的部署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普法执法环境不断优化,依法行政和法治文旅建设迈出新步伐,实现新发展。

(二)决策依据。按照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安排部署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济宁市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

(三)出台目的。认真组织“七五”普法终期验收工作,查找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和亮点,明确下步工作方向,为迎接对市文化和旅游局“七五”普法工作的检查验收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四)重要举措。《实施方案》对检查评估目标、验收内容、验收时间安排及检查标准等进行了规定。总结验收工作从20206月份开始,10月底前结束。通过验收准备阶段(615日至630日)、自查整改阶段(71日至730日)、实地评估阶段(81日至931日)三个阶段。《实施方案》强调,8月份,市文化和旅游局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将成立考核评估组,根据考核评估标准,对局属各单位进行实地评估验收。在此期间,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做好全省和国家抽查考核的准备工作。七五普法总结验收指标体系和七五普法总结验收材料报送说明是《实施方案》的两个附件。普法验收的指标含义、指标权重、计分方式等都有详细规定,各单位可据此开展严格自查,并做好材料报送工作。

 

济文旅普〔2020〕17号 关于印发《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