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MB2855352K/2020-5235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 组配分类 | 数字图文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0-07-23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政策解读】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全市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火灾是危害文物安全的主要风险。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文物、博物馆单位火灾诱因增加,物消防安全形势较为严峻。我市是文物大市,开展全市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意义重大。
(二)决策依据。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强化文物消防安全责任,增强火灾预警防控能力,加强文物消防安全管理。
(三)出台目的。健全完善我市文物消防安全责任制,夯实文物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火灾预警防控能力,筑牢文物安全防线,使我市文物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四)重要举措。三年行动自2020年5月开始至2022年12月结束,2020年6月至12月集中开展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其中2020年7月31日前是安排部署,2020年8月至12月是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是集中攻坚阶段,2022年是巩固提升阶段。三年行动的主要任务包括:一是完善安全责任体系,主要是落实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文博单位直接责任;二是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做好消防安全督导检查、筑牢安全防线,做好自查自改。三是夯实消防基础,提升保障能力,包括推进文物平安工程、严格消防设施管理、健全消防专业队伍、加强科技支撑。四是提高管理水平,增强应急能力,包括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五是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宣传引导、加强警示教育、加大安全培训。三年行动期间,省文化和旅游厅、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加大暗查暗访、突击检查,突出重点检查薄弱地区、薄弱环节,综合运用通报、约谈、专项督察等措施,强化治理成效。对三年行动开展不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主要安全措施不落实的,要进行专项督察、约谈或者通报,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问责。
济文旅普〔2020〕29号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全市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