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MB2855352K/2020-525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 组配分类 | 数字图文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0-09-21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政策解读】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和国庆节、中秋节假日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一)通知背景:国庆、中秋双节合一,旅游市场需求火爆。目前,疫情防控成为常态化,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抓紧抓实抓细旅游景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二)通知依据:根据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关于做好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旅游景区开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旅游景区开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了我市《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和国庆节、中秋节假日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三)出台目的: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稳步推进旅游工作开展,做到疫情防控和旅游发展双保双稳。
(四)推进措施:要加强对疫情防控和旅游发展的重视,增强做好文化旅游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周密部署,落实责任,抓好假日疫情防控工作三方面部署,着重强调了对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旅游饭店、文化和旅游节庆活动、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要求要加强疫情防控、制定周密应对预案、加强文旅企业人员内部管控,确保度过一个健康有序安全稳定的节假日。
济文旅普〔2020〕49号 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和国庆节、中秋节假日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