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MB2855352K/2020-5216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0-09-21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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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文旅普〔2020〕49号 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和国庆节、中秋节假日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1 信息来源: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济宁高新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太白湖新区文化和旅游局、济宁经开区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局属各单位:

2020年国庆、中秋双节将至,群众出游和各类节庆活动即将迎来高峰,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秋冬季疫情防控进入关键阶段,根据省、市有关通知精神,为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文化旅游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的责任感

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专题研究部署假日旅游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落实,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提高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前瞻性,克服麻痹思想,消除侥幸心理,严防各类文化旅游安全和涉旅群体性事件发生。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启动安全生产战时机制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百日集中行动和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联合相关部门及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落实整改工作,进一步筑牢假日旅游安全防线。

    1、强化A级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完善景区内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重要区域必要时安排专人值守。在危险地段、重点游览线路、特殊时间节点上,要组织工作人员,引导游客单向游览,形成循环旅游线路,有序分流,确保旅游安全。水上项目配备专人值守和专业救护设备。联合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强对A级旅游景区内索道、缆车、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对安全不达标的坚决停止运行和使用。

        2、强化旅行社安全管理。督促旅行社加强旅游包车管理,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车辆和驾驶人,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合理安排行程,避免因时间紧而超速赶路;对旅游产品、线路进行安全评估,选择合格的供应商,持续做好质量把控;规范行前说明会制度,加强导游(领队)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在产品宣传、下单等环节,告知游客潜在安全风险;提倡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3、强化星级旅游饭店安全管理。督促星级旅游饭店加强对厨房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食品进货、加工过程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严格把控食品来源,强化食品安全工作;完善值班巡查、贵重物品寄存等制度,落实内部治安防范措施。联合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加强对星级旅游饭店电梯、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电气设备等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对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4、做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等建设规范、使用正确。不得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设置库房、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不得锁闭或占用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堆放可燃杂物。运行电梯在审验合格期内。各场所墙体、屋顶等完好,无安全隐患。

5、强化文化和旅游节庆活动安全管理。各类文化、 旅游节庆活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活动报批程序,抓好安全责任落实。对建筑年代长、建筑质量差、主体结构损坏、失修失养严重、超负荷使用等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人员密集场所,不得举办大型文化和旅游节庆活动。加强与宣传、公安、应急、交通、卫健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置工作。

三、周密部署,落实责任,抓好假日疫情防控工作

1、周密制定应对预案。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各下属单位要加强节假日期间应急值守,健全完善应对预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与辖区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联系,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科学处置。健全单位内部疫情防控体系,制定防控方案预案,明确疫情应急处置措施与流程,切实做到疫情防控一企(单位)一策

2、加强景区疫情防控。旅游景区按照《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0年9月修订版)》要求,在切实做常态化防控前提下,有序推进秋冬季旅游景区开放管理,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积极采取门票预约、智慧引导、分时错峰、流量管理等手段,科学分流引导人群,避免人员聚集,严防疫情传播。重点景区均制定高峰期的分流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发生人员及车辆拥堵。按规定控制景区流量,在入口处要设流量警示牌,公布进入景区人数、重点区域人数、重点线路人数以及相对应的最大承载量,对整个旅游景区流量实行分级监控管理。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戴口罩、一米线等措施,落实景区安全措施、防疫措施和防疫保障,加强景区售票处、出入口、休息区等重点区域及周边管控。

3、强化文旅经营场所、公共场馆的疫情防控。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场所要引导乘客隔位就座、分散就座,降低人群密度。综合性演出场所,不同剧场之间应当实行错时错峰或者通过不同路径出入场。星级酒店要严格执行入住旅客实名登记,实施分散错峰就餐,减少人员聚集。要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清扫,经常换气通风,科学规范做好日常消毒,加强公共区域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加强高频接触的门把手、电梯按钮等清洁消毒,及时对垃圾、粪便和污水进行收集和无害化处理。

4、做好文旅行业企事业单位内部疫情管控。做好办公场所、仓库、车库、职工宿舍、食堂等人员较集中的场所和重点区域通风消毒和环境清理等工作,做好员工日常健康监测(一日两测温台账)与卫生管理。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员工出现可疑症状应立即报告并隔离,安排就近送医。

四、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各文化和旅游经营场所要坚持问题导向,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靠上督导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大检查。市文化和旅游局即日起启动局领导、科室、县市区三级包保责任体系,由局领导带队分别赴14个县市区于节前、节中开展专项督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实现包保责任“零缝隙、包保范围“零死角、”包保时间“零间断”、包保督导“零松懈”、包保整改“零容忍”。

五、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安全意识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社交媒体、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提醒游客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选择有资质旅行社、理性选择旅游产品、谨慎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秩序。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倡导“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提醒游客不要进入未开发、未对社会公众开放的区域开展游览、宿营、探险等活动,及时关注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提醒警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明旅游、安全旅游宣传引导以及志愿服务活动,引导游客提升文明旅游素质,强化旅游安全防范意识。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921

(此文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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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和国庆节、中秋节假日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