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1241/2021-0124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组配分类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1-02-22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主要负责人解读丨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李勇解读《关于优化建筑业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七条意见》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李勇解读《关于优化建筑业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七条意见》:
一、政策背景
建筑业是我市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近年来,我市建筑业快速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对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和民生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我市建筑业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总体资质等级偏低、企业整体技术力量薄弱、行业整体素质偏低等。
二、决策依据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市住建局充分借鉴江苏省徐州市及我省青岛市、济南市等市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建筑业实际,于2021年1月初着手起草《七条意见》,2月初形成初稿。1月上旬,征求了部分县(市、区)住建部门和我市部分骨干建筑业企业的意见建议,形成征求意见稿,同时征求了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16个部门单位和济宁市建筑业协会的意见建议,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产业升级,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亟需出台《关于优化建筑业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七条意见》(以下简称《七条意见》)。
四、重要举措
(一)推进“联合体”投标模式。在政府年度投资建设计划中明确“联合体”招标的项目,鼓励招标人设置“接受联合体投标”条款内容,允许企业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
(二)实施工程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科学制定评标和定标办法,分别组建评标委员会和定标委员会。
(三)开展建筑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引导本市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打造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大型企业,实现设计、购配件生产、施工管理一体化发展。
(四)推行工程总承包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政府投资工程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新建项目每年确定一定的比例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并逐年提高比例;支持我市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企业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五)发展绿色建筑产业。包括2条措施:一是推动装配式建造。2021年,市辖区和县(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分别达到25%、15%以上,到2025年达到40%以上。二是加快绿色建筑发展。各县(市、区)编制实施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对新建星级绿色建筑项目进行资金奖励。
(六)实施秋冬季施工差别化管控。在确保落实环保相关措施的前提下,允许施工企业按照程序申请进行正常的生产、施工。
(七)帮助企业减轻负担。包括3条措施:一是对小型微利企业进行减税。二是帮助企业做好信贷融资。帮助企业争取长期低成本资金和PSL(抵押补充贷款)资金。三是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封顶优惠制度。对同一缴存企业近三年内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可享受最高缴存额度为300万元封顶的优惠政策。
正文:济政办发〔2021〕5号 关于优化建筑业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七条意见
济政办发〔2021〕5号关于优化建筑业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七条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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