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493950919N/2021-0779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组配分类 数字图文解读
成文日期 2021-09-3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优化营商环境】图文解读 | 关于对 济国资〔2021〕65号济宁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市管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意见 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1-09-30 信息来源:济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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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背景

当前国企改革进入了深水区,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是推进国企改革涉险滩、过深水的重要举措,对于完善国企市场化经营机制,推动高质量发展,增强企业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决策依据

根据《山东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省属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意见》(鲁国资考核〔2021〕2号)、济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济办发〔2020〕2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市管企业实际情况特出台此意见。

    三、出台目的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为新一轮国企改革提供了清晰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三项制度改革作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点改革任务,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要将重点放在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全面推行用工市场化、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等重点领域,市管企业管理人员“下”的工作要进行破题,系统优化员工退出渠道。

    四、重要举措

一是锚定新目标,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按照对应时间节点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二是采取新举措,通过全面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持续推进“三大瘦身行动”、进一步健全管理人员上下机制、树立科学定员用工导向、切实提高招才引智质量、系统优化员工退出通道、进一步完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全面构建高效考核激励机制以及进一步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等措施,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

三是构建新机制,通过持续优化三项制度改革效能评估体系、构建常态化立体式三项制度改革推进机制、持续完善考核奖惩机制等,保障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措施落实落地。

联系方式:孟涛  2606135

 

济国资〔2021〕65号 济宁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市管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