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493950919N/2021-0779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1-09-30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有效

济国资〔2021〕65号 济宁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市管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1-09-30 信息来源:济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国资〔202165

 

济宁市国资委

关于进一步深化市管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

   

 

各市管企业:

为贯彻落实济宁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进一步深化市管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推动市管企业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活力、提升竞争力,助力市管企业高质量发展,把三项制度改革打造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标志性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锚定新目标,推动三项制度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重点在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全面推行用工市场化、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灵活开展多种方式中长期激励等重点领域取得新进展全面推行的工作,2021年底前要完成工作总量的70%及以上;确保202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基本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

二、聚焦新举措,促进市场化经营机制建设实现新突破

(一)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

1.全面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充分发挥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在推动市管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中的牛鼻子作用,在各级子企业全面实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2021年12月底前,各级子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户数占比达70%以上,2022年6月底前,各级子企业全面推行。选取10户左右市场竞争充分、治理结构完善的市企业权属企业,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建立规范的职业经理人制度。2022年完成职业经理人选聘、签约等工作。

2.持续推进“三大瘦身行动”。持续精简优化集团总部及各级子企业管理机构,合理控制各级管理人员占比。2021年6月底完成二级子企业瘦身行动的基础上,持续推动三级企业2021年11月底前全面落实到位。进一步降低管理人员占比原则上要达到行业或标杆企业平均水平,好于平均水平的要持续提升,力争达到先进水平。2022年6月底前,全部市管企业管理人员人数占全部职工人数总体比例一般控制在8%左右,并持续巩固提升,管控体系更加精简高效。

3.进一步健全管理人员上下机制。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优化年龄结构。大力推行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等制度,2021年底前,集团总部和各级子企业要全面制定相关制度,并结合“瘦身行动”在集团总部和70%以上子企业推行,2022年6月底前,各级子企业全面推行。进一步完善全员绩效考核制度,考核优秀的,在选拔任用、评先树优等工作中优先考虑;考核较差或者不胜任岗位的,综合运用转岗、内部退养、降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多种途径畅通下的通道。进一步落实好执行机制2021年底前,各市管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要进行破题,2022比例低于1%的市管企业要提升至1%(含)以上。

(二)加快健全市场化用工机制,实现员工能进能出

4.树立科学定员用工导向。按照定岗、定编、定责、定员标准配置员工,强化全员劳动生产率,对标行业先进企业,合理控制用工总量,优先培育使用内部员工,从外部引进人员的,应加大重点院校和紧缺专业毕业生招聘力度,劳动生产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和长期亏损企业,要积极稳妥减人增效。持续建立健全管理、技术、技能多序列岗位管理体系,不同渠道可以转换,实现员工纵向晋升、横向流动。2022年6底前,市管企业全面建立多序列岗位管理体系全员劳动生产率进一步提升。

5.切实提高招才引智质量。深入推行市管企业分级分类公开招聘,高质量做好高校毕业生招聘及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重点延揽、引进急需的关键核心人才。新进员工除收购或成建制转入,符合条件的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引进,以及因公调动、政策性安置之外原则上都要进行公开招聘严格禁止未经市国资委批准或备案私自进人的行为。进一步完善人才选拔、使用机制,加强学习培养,全方位提升人才素质、能力。2021年市管企业新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人员要保持适度增长;2022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人才总量持续增长,人才工作质量持续提升。

6.系统优化员工退出通道。继续强化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不胜任工作且经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胜任等情况,依法解除劳动合同。2021年底前,进一步修订完善全员绩效考核制度严格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人力资源市场,通过培训、换岗、内退、解除劳动关系、引导自主创业等方式,有序推进员工转型发展,实现合理流动,需要退出的平稳退出。

(三)持续深化市场化收入分配改革,实现收入能增能

7.进一步完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加快建立健全子企业差异化工资总额管理机制,根据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情况,加强工资预算管理,严控人工成本不合理增长,提高投入产出效率。对行业周期性特征明显、经济效益年度间波动较大或处于初创期、转型期等特点的子企业,支持其建立周期制工资总额调整机制。20226月底前,选取部分市管企业开展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试点。

8.全面构建高效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对各级子企业分类考核体系和全员业绩考核体系,实行业绩薪酬双对标,适当提高与绩效挂钩的浮动薪酬比重。建立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核心关键人才薪酬制度,推动薪酬向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和一线关键苦脏险累岗位倾斜,推行一岗一薪、易岗易薪,合理拉开同一层级不同岗位管理人员及员工收入差距,各级子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人员收入倍数差距按贡献大小适度扩大。建立健全与职业发展通道有效衔接、适度体现岗位价值差异、便于业绩考核结果应用的宽带薪酬体系。2021年底前,持续探索开展一级企业及各级子企业分类考核,全员绩效考核覆盖率达到100%,实行与员工多序列发展通道相匹配的宽带薪酬,2022年6月底前,一级企业及各级子企业基本实现分类考核,宽带薪酬管理全面推行。

9.进一步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对市管企业开展中长期激励试点工作梳理评估,指导符合条件的子企业有效推进。2021年底前,每户市管企业原则上至少新确定1户权属企业开展中长期激励试点。2022年6月底前,持续推动中长期激励增量扩面。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机制健全的企业,可自主确定非上市公司中长期激励试点、自行组织专家评审、审批试点企业方案,中长期激励方案及实施情况报市国资委备案。

三、构建新机制,保障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措施落实落地

(一)持续优化三项制度改革效能评估体系。市国资委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建立健全评估体系,2021年底前,制定市管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效能评估制度2022年力争在全部市管企业开展三项制度改革效能评估,并指导市管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三项制度改革效能评估体系,对子企业全面开展效能评估,引导子企业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走深走实。

(二)构建常态化立体式三项制度改革推进机制。2021年10月底前,各企业要制定2021-2022年进一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攻坚方案,确定各项改革任务具体目标,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并报市国资委审定。市管企业要成立三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并充分发挥其核心作用,积极开展三项制度改革专题讲座、结对共建等活动,既要发挥先进企业带动作用,又要短板、弱项,促进各子企业均衡发展。

(三)持续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市国资委将市管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效能评估结果纳入市管企业负责人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加大考核权重,并作为企业负责人薪酬核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大日常考核力度,对推进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将进行通报,扣减其企业负责人考核得分或降低考核等次。

 

   济宁市国资委     

2021年9月30    

 【文字版】济国资〔2021〕65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市管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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