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431684E/2022-001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气象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2-01-14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有效

济宁市气象局关于印发《济宁市气象局2022年春运气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14 信息来源:济宁市气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现将《济宁市气象局2022年春运气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济宁市气象局

                           20221月14




济宁市气象局

2022年春运气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春运将自1月17日开始至2月25日结束,共计40天。根据山东省气象局和济宁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面提高春运气象服务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春运期间将举办北京冬奥会及冬残奥会,3月初将召开全国“两会”,下半年还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做好春运气象服务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国内时有零星散发,我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仍然较大。同时,今年我春运形势主要呈现春运期间疫情传播风险加大、客流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保畅保通保供任务艰巨、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等四个特征,公众舒适高效出行对气象服务保障交通运输通畅提出更高要求。春运气象服务工作仍面临着巨大挑战。全市气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今年春运气象服务工作的重要性以及面临的新形势,全力做好重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工作。

二、做好重大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服务

春运期间,天气气候形势复杂多变,据省气候中心预测,春运期间气温,降水常年偏少,预计主要冷空气活动或雨(雪)天气过程出现在1月18-19日、29-30日和2月11-13日、17-18日全市气象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特别是寒潮、暴雨(雪)、大雾、低温冰冻、大风等高影响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要及时通过电视、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传播平台、手机客户端等渠道强化气象信息发布和服务提示。要加强面向人员密集的重要公共场所和重点景区、重要交通线路、重点危化品生产储运单位等高敏感单位与部门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动态发布预警信息,提高预警提前量,提高预警信息的时效和覆盖面,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深化完善部门联防联动工作机制

要积极主动与春运办成员单位沟通协作,跟进春运工作动态,主动了解服务需求,完善部门间工作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遇有恶劣天气,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深化与发展改革、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安交管、农业农村、能源电力、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的沟通联络、协作联动,对接服务需求,跟进春运工作动态,完善联动机制,做好联合会商、联合预警、联合应对,努力提高服务成效。建立健全气象灾害信息快速通报和预报预警机制,提前做好暴雨(雪)、低温冰冻、大雾等灾害性天气对煤电油气运等能源保供工作的影响分析,增强服务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要加强部门内灾害性天气联防协作,完善气象台站之间灾害性天气监测实况、灾情、预报、警报信息通报机制,增强服务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做好春运气象服务疫情防控工作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把春运气象服务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懈怠情绪,要把春运气象服务疫情防控措施做细做实做到位,根据不同情形,因时因势及时调整工作着力点和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要加强一线监测预报服务人员和重点场所管理,保重要岗位人员在岗、各项业务工作不断档。要优化分班机制,加强重要系统备份,确保各项气象业务平稳有序运行。

五、强化春运气象服务组织领导和信息报送

成立春运气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长: 董  倩   

 员:李永果  肖  磊    丽    剑  郭卫华  

 丽    莉  孟宪栋  

 责:统一指挥、协调全市春运气象服务和应急服务、应急处置工作。

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春运气象服务实施方案,完善有关应急预案,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值班值守,确保圆满完成春运气象保障服务。春运气象服务工作实行重大情况即时报告制度各单位遇有重大天气过程或重大情况应立即向局办公室、业务科、气象台报告(包括天气实况、预报预警、服务等情况)。要抓住关键天气和社会热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针对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及时做好科学解读,发挥正面宣传的积极引导作用。要综合发挥部门内外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作用,多角度、全方位地展示春运气象服务工作,讲好春运气象服务故事,增进百姓对气象工作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六、细化春运气象保障服务工作职责

(一)市气象台。1月17日至2月25日,每周日下午16:30前发布《春运气象服务专报》,内容包括一周天气评述和具体天气预报,如遇大雾、雨雪冰冻、大风、强降温等恶劣天气,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注意事项和建议措施。《春运气象服务专报》一般通过邮箱和OA系统向局领导、县(市、区)局、科技服务中心、春运办和市委、市政府、市应急、交通、交警等单位服务。

当遇有对交通运输影响较大的灾害性天气时,随时增加对应急、公安、交通、新闻媒体等部门的气象信息服务,制作重要天气过程服务专报。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发布权威气象信息。

若遇有灾害性天气达到发布各类预警时,市气象台应及时发布相应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应通过短信、电邮、传真等方式及时向局领导、县(市、区)局、科技服务中心、春运办和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公安、交通、新闻媒体等部门发布。

(二)市科技服务中心。在春运期间,充分利用信息直通、网络、手机短信、12121声讯电话等多种形式提前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为人民群众的出行等提供优质气象服务。

声讯服务第一时间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方便百姓出行,确保安全。根据天气对春运可能产生的影响,通过手机短信及时发布有关应对措施和建议。在12121声讯电话中增设春运气象服务信箱,每天早8点与晚18点各更新一次内容。

专业服务通过网站、信息直通等方式,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当天部分区域的实况、未来三天济宁市天气预报(含湖面大风的预报)等,重点加强对大风、雨雪冰冻及大雾等高影响天气的预报。

(三)市局办公室。组织做好全市春运气象信息发布和气象服务宣传工作。在中国气象局、山东气象网等网站和中国气象报、大众日报等主流报刊大力宣传我市气象部门春运气象服务各项工作,提高春运气象服务的影响力。

(四)市局业务科技科。当遇有突发灾害性天气或公共突发事件发生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做好应急气象服务和应急处置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向山东省气象局减灾处和地方政府报送总结。

(五)其他内设机构、直属业务单位。应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及时提供保障和技术支持,确保春运气象服务优质高效。

(六)县(市、区)气象局。各单位要加强对春运气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应急值守,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周密部署,做好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和服务工作。加强部门联动和预警联防,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春运期间天气实况、预警信息、服务对策、气象灾情和突发事件应对情况。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服务信息,为专业服务用户制作春运专报做好新闻宣传,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发布权威气象信息。加强舆情监控,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按时报送总结。

各单位应分别于1月16将春运气象服务实施方案226日前将春运气象服务工作总结报市局业务科。


政策解读:《济宁市气象局2022年春运气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