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36XX/2022-068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民政局 | 组配分类 | 数字图文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2-10-12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图文解读 | 关于建立党建引领社会救助工作机制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和出台目的
坚持党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全面领导,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推动社会救助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社会治理有机结合,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对构建城乡统筹、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与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能力和服务实效,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关于建立党建引领社会救助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决策依据
依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实验区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民函〔2021〕106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济时救”品牌建设创建全省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先进实验区的实施意见》(济政字〔2022〕23号)文件制定。
三、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4个部分,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主要内容为:
(一)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三级联动服务机制,实现精准救助。县级层面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协商解决救助难题;乡镇(街道)层面,由党(工)委牵头指导社会救助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属地救助审核确认及管理服务责任;村(社区)层面,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站站长,“两委”成员分片包保,全体党员参与,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双岗”救助制度。
(二)完善党员直接联系服务困难群众机制,实现高效救助。在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服务窗口,设置社会救助党员先锋岗;在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置社会救助工作站;动员符合条件的党员报名担任社会救助协理员;发动党员参加村(社区)社会救助志愿服务队;实行党员直接包保联系困难群众制度;压实村(社区)党组织走访、发现困难群众工作职责。
(三)建立信息化服务模式,实现智慧救助。县级民政部门要组织发动乡镇(街道)党员干部、社会工作者、村(社区)党组织等,经常性走访困难群众,发现家庭人口、收入及财产等发生变化的,动态更新基础数据。制作并推广使用“济时救”码上服务二维码,实现救助申请“掌上办”“指尖办”。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核确认程序,落实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办低保政策。
(四)开展“五必到五必访”群众走访、救助帮扶和志愿服务系列活动,实现温暖救助。在村(社区)开展“五必到五必访”活动,建立《“五必到五必访”工作台账》并做好相关记录。以村(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党员、包村干部、网格员为主体,开展救助帮扶志愿服务活动。
四、施行日期
自2022年10月12日起施行。
五、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0537-2250706。
文件原文:济民字〔2022〕27号 关于建立党建引领社会救助工作机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