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36XX/2022-057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民政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2-10-12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济民字〔2022〕27号 关于建立党建引领社会救助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民政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发展软环境保障局(社会事业发展局):
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实验区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民函〔2021〕106号)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济时救”品牌建设创建全省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先进实验区的实施意见》(济政字〔2022〕23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能力和服务实效,现就建立党建引领社会救助工作机制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党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全面领导,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推动社会救助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社会治理有机结合,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着力构建城乡统筹、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融合、协调发展。紧紧围绕我市社会救助工作任务谋划党建工作,统筹党建一起抓、统筹资源一起用、统筹工作一起推,在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中找准定位,在推动社会救助工作过程中充分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二)坚持问题导向、破解难题。针对传统救助方式固化单一,经办服务能力薄弱等瓶颈问题,坚持体现原则要求和鼓励探索创新相结合,坚持巩固已有成功做法与总结新鲜经验相结合,强化问题导向,创新载体抓手,通过党建引领社会救助,找准路径和方法,提升社会救助服务实效。
(三)坚持因地制宜、开拓创新。因地制宜开展特色工作,在把握地区实际、多轮驱动上下功夫,在发掘优势、创新创效中争作为,在积极稳妥、循序渐进里注入活力,努力在资金投入、政策支持、管理制度、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三级联动服务机制,实现精准救助。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工作体系,县级层面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协商解决救助难题;乡镇(街道)层面,由党(工)委牵头指导社会救助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属地救助审核确认及管理服务责任;村(社区)层面,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站站长,“两委”成员分片包保,全体党员参与,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双岗”救助制度,促进社会救助责任落实落细。深化网格化管理多网融合,健全社会救助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网络,打通党组织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米”,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零距离、多元化的救助服务。
(二)完善党员直接联系服务困难群众机制,实现高效救助。在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服务窗口,设置社会救助党员先锋岗,负责社会救助政策咨询、业务办理等工作;在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置社会救助工作站,开展入户察访、政策宣传、协助调查和帮办代办社会救助业务等工作。动员符合条件的党员报名担任社会救助协理员,发动党员参加村(社区)社会救助志愿服务队。实行党员直接包保联系困难群众制度,重点联系低保户、特困人员、领取“两项补贴”的残疾人、孤困儿童等困难群众,建立工作台账,实现困难群众联系帮扶全覆盖。压实村(社区)党组织走访、发现困难群众工作职责,突出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包保责任落实,在群众紧急避险、疫情防控关键节点、极端恶劣天气等重要时刻,乡、村两级党组织要发动党员围绕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困儿童等困难群众开展走访排查,了解其基本生活状况,发挥主动发现、救助帮扶的关键作用。
(三)建立信息化服务模式,实现智慧救助。县级民政部门要组织发动乡镇(街道)党员干部、社会工作者、村(社区)党组织、社会救助协理员及社会救助志愿服务队等,经常性走访困难群众,发现家庭人口、收入及财产等发生变化的,及时报告乡镇(街道),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困难群众数据库,动态更新基础数据,为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提供精准底数,确保社会救助兜准底、兜好底、兜住底。做好主动发现工作,将坐等群众上门求助变为乡、村两级主动排查、主动告知、帮办代办,对于群众急难情况,乡镇(街道)应在24小时内先行救助,情况特别紧急的2小时内先行救助。制作并推广使用“济时救”码上服务二维码,实现救助申请“掌上办”“指尖办”。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核确认程序,落实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办低保政策,建立户籍地、居住地协作核查机制。全面取消可以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开展“五必到五必访”群众走访、救助帮扶和志愿服务系列活动,实现温暖救助。在村(社区)开展“五必到五必访”活动(有红白事必到、有重大矛盾纠纷必到、有突发意外事件必到、有救助申请代办事项必到、有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必到,低保对象必访、特困人员必访、孤困儿童家庭必访、困难残疾人必访、困难党员必访),及时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建立《“五必到五必访”工作台账》并做好相关记录。以村(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党员、包村干部、网格员为主体,开展救助帮扶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志愿服务组织、社会爱心人士积极参与,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和载体,汇聚社会资源帮扶困难群众、传递社会关爱。结合驻村联户、民意“5”来听等工作,开展“五个一”救助帮扶行动,即参与社会救助的党员干部每人一本救助政策,一本民情日记,为困难群众提供救助咨询电话一览表、“一户一政策宣讲”服务和“一对一”救助申请全程帮办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党建引领社会救助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地配套落实措施,周密安排部署各项重点工作;要建立工作台账,由民政部门牵头,定期梳理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市级将重点督导调度,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
(二)提升队伍能力。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每年至少开展2次社会救助业务培训,参训人员覆盖县、乡、村三级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及村(社区)“两委”成员;要指导乡镇(街道)做好村级人员培训,尤其要加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及社会救助志愿服务队人员培训,提高政策把握水平,厚植为民服务情怀,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能力。
(三)强化激励引导。各县(市、区)要及时总结工作推广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典型事迹、救助案例,通过各级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激发广大党员的参与热情,营造共同关爱困难群众的良好氛围。强化正向激励,对于积极参与社会救助且工作成效明显的基层党组织,在评先树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 济宁市民政局
2022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