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速读丨《关于推行存量房“带押过户”与抵押人变更登记业务的通知》
正文:(济自资规发〔2022〕42号)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济宁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 济宁银保监分局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推行存量房“带押过户”与抵押人变更登记业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