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MB2855934R/2022-0467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2-02-26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有效

【政策】(济自资规发〔2022〕9号)印发《关于统筹自然资源强保障优服务助推高质量发展的23条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6 信息来源: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有关企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济宁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按照“起步就冲刺、开局就加速”和“严、真、细、实、快”要求,全力全速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保障,扩大有效投资,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局研究制定了《关于统筹自然资源强保障优服务助推高质量发展的23条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统筹自然资源强保障优服务助推

高质量发展的23条意见

 

一、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进一步加快规划覆盖引领

1.优化产业用地空间布局。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建立重点项目保障清单,明确用地需求和保障优先级,统筹空间规模布局,为项目落地预留规划空间。编制工业控制线划定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分级划定产业区块保护线,明确产业用地保障线、过渡线和腾退线,制定分类管控规则,引导产业向园区集中、集聚发展。根据发展需求,在详细规划编制中支持园区配套一定比例的商业服务、商务公寓、宿舍以及公共服务等设施,推动设施集中和集约布局,提高园区土地利用率,打造产业邻里中心。

(咨询服务员:空间规划科 李兵 2603637/16605371880;城市规划科 孙冠亚 2310805/16605371927

2.加快推进详规更新覆盖。坚持规划引领项目落地,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合理确定详规单元划分方案,推进详规一体化管理。开展现行控规实施评估,2022年底前完成中心城区片区控规实施评估。在市级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前,对少数因项目落地确需急用的区域,在不涉及三区三线影响、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可以开天窗的方式,先行启动详规编制,并按规定报批。

(咨询服务员:城市规划科 孙冠亚 2310805/16605371927

3.科学引导项目用地选址。坚持数字赋能规划编制管理,结合三区三线划定试点工作,科学统筹项目空间规模、布局和时序,采取提前谋划、预留空间的方法,推进项目及时开工建设。改进规划用地保障方式,在招商环节提前介入,引导优化新增用地选址,避免出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等项目,确保项目具备落地条件、及时开工建设。

(咨询服务员:空间规划科 李兵 2603637/16605371880;城市规划科 孙冠亚 2310805/16605371927

4.做好两规一致性处理对省重大项目、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双招双引重点签约项目、补短板强弱项重点项目以及纳入各县(市、区)项目清单的近期需要实施的新旧动能十强产业项目、民生工程、乡村振兴、基础设施等项目,项目选址不符合现行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可进行两规一致性处理。

(咨询服务员:空间规划科 李兵 2603637/16605371880;城市规划科 孙冠亚 2310805/16605371927

5.有序推进镇村规划编制。按照城乡融合、优化布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以人为本、品质提升,公众参与、开发共享的原则,结合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进展,实现101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全覆盖。制定《济宁市村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完成8个、争取14村庄规划精品工程示范项目。探索推进乡村规划师工作,建立乡村规划师专家库,每个县市区至少开展1个试点。

(咨询服务员:村镇规划科 戴琳 2670057/16605371860

二、坚持指标跟着项目走,进一步推进项目落地实施

6.全力争取上级指标。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确保省级以上交通、能源、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和省重大产业项目通过使用国家、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用地需求。以需求为导向,用足用好增存挂钩机制,积极争取跨省西部挂钩指标,缓解指标压力。

(咨询服务员:用途管制科 曹百强 2343057/16605371916

7.支持预支新增指标。支持重大项目新增指标提前预支。全面准确分析国家、省土地用途管制政策约束下确需新增指标的省、市各类重点项目合理需求,按产业项目使用指标占比超70%下达预支指标,主要用于符合规划和征地范围、急需开工的重点产业项目和民生项目。省级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省重大实施类项目一事一议,所用指标不计入预支数量,但违法用地部分除外。

(咨询服务员:用途管制科 曹百强 2343057/16605371916

8.深度挖潜挂钩指标。在村民自愿、鼓励退出、先建后拆的前提下,针对农村闲散建设用地,制定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生产的有效措施,年内启动挂钩项目5000亩以上,节余挂钩指标5000亩以上。

(咨询服务员:用途管制科 曹百强 2343057/16605371916

9.提前储备平衡指标。全面摸排耕地占补平衡后备资源潜力,搭建储备库不少于10万亩。加大全市耕地后备资源挖潜,年内完成补充耕地 1.5 万亩、力争 2 万亩以上。组织各县市区全面梳理耕地转出用地需求,统筹地区耕地保护与利用,编制耕地进出平衡方案,优化耕地空间布局,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不再减少。

(咨询服务员:耕保科  闫久笑  2672886/16605371989

10.力争更多奖励指标。严格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服务监管,提高报批速度和质量,争取省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手续办理质效奖励指标;争取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奖励指标,确保500亩、力争800亩以上;争取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奖励指标1000亩以上;争取2个县纳入省耕地保护激励范围,争取新增指标500亩以上。

(咨询服务员:用途管制科 曹百强 2343057/16605371916;权益利用科 侯玉峰 2671123/13953732327耕保科 闫久笑 2672886/16605371989

三、坚持土地跟着效益走,进一步强化集约高效利用

11.加速闲置存量土地快消化当年度新批划拨用地,批回后6个月内完成供地建立闲置低效用地处置台账,实行挂图作战,推行一张图以地招商,年内盘活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3.2万亩以上。单独选址批而未供项目动态清零。完成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信息上图入库,年内完成盘活1.3万亩、实现动态清零对历史形成的批而未供土地,加强成因分析,分类明确消化要求根据国家和省部署着力解决批文时间久、无法供应的批而未供问题。加快供而未用土地开工,对新出让项目,支持企业出让即开工;对临近开工项目,及时做好履约提醒;对逾期项目,全力排除开工障碍,按照以用为先原则,督促企业尽快开工;对确实无力开发项目,允许通过土地预告登记实现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咨询服务员:权益利用科 侯玉峰 2671123/13953732327;确权登记科 张海鹏 2673007/13562792863

12.推进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开展开发区和产业园区用地专项普查,建立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形成存量工业用地盘活地图,引导低效用地主动退出,年内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5000亩以上。允许土地使用权人自主再开发,或以转让、入股、联营等方式开发低效工业用地。单宗低效用地,涉及两个以上用地主体,可以由多个主体联合或共同设立项目公司作为新的主体进行开发改造。相邻多宗地块,可以由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联合或共同设立项目公司作为新的用地主体进行开发改造。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无法单独出具规划条件或难以独立开发的零星土地,可纳入周边地块一并开发。探索工业项目结余土地分割转让路径。

(咨询服务员:权益利用科 侯玉峰  2671123/13953732327

13.突出产业用地利用高效化依据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相关要求,规划条件核提时合理确定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系数、绿地率等管控指标,落实容积率下限控制要求。鼓励提高园区土地利用率,在园区交通、环境以及配套设施等容量范围内,在安全生产前提下,产业园区工业用地容积率宜高则高。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不低于40%,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15%

(咨询服务员:城市规划科 孙冠亚 2310805/16605371927

14.增强土地供应灵活性对先进制造业项目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多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对符合集约节约用地要求的特色优势先进制造业新建或技术改造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加大工业标准厂房和工业综合体建设力度;推进以工业为主的工业+科研”“工业+商服”“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混合产业用地供给,促进产业融合。

(咨询服务员:权益利用科 侯玉峰  2671123/13953732327

15.支持工业发展零增地允许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先建后验,按需报审;在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标准规范、投资强度、厂房结构安全、不改变工业用途的前提下,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容积率可提升至2.0以上。在原依法取得用地范围内的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其增加建筑面积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咨询服务员:权益利用科 侯玉峰  2671123/13953732327

16.加强土地开发立体化在确保生产安全、公共安全和环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工业项目利用地下空间建设仓储、停车设施以及生活配套等设施。对科研设计用地、生产研发用地、新型产业用地,原则上建设一层以上的地下空间。工业项目用地、科研设计用地、生产研发用地、新型产业用地结建的地下空间建筑面积可不计容,不收取相应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依据国土空间规划设立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均参照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资产配置相关规定执行。地下空间所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构)筑物所有权、地役权、抵押权以及其他不动产权利可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咨询服务员:权益利用科  侯玉峰  2671123/13953732327;确权登记科  张海鹏  2673007/13562792863

四、坚持服务跟着需求走,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17.优化用地报批服务。成立1个用地报批服务专班,设立6个服务专员(综合协调、用地标准、规划业务、征地业务、自然保护地业务、用地执法服务),建立对指挥部、对县市区政府、对企业常态化对接机制,提早化解项目用地报批中的堵点卡点。

(咨询服务员:用途管制科 曹百强 2343057/16605371916

18.全面实施容缺受理。对重大项目暂未批准使用林地许可、暂未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等的,在可预见的情况下,允许容缺受理,先行开展用地审查报批工作,相关审批手续应在用地批准或呈报省厅前完成。

(咨询服务员:用途管制科  曹百强 2343057/16605371916

19.深化多测合一改革。简化办事环节,共享数据资源,缩短测绘时间、提高测绘准确度,实现与市县两级政务服务网、中介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联接联网,优化审批服务流程。

(咨询服务员:测绘科 马广相  2343031/13792368908

20.推行区域评估制度。按照《济宁市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实施方案》实施区域评估的范围包括依法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各县市区(功能区)组织对区域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等11个评估评价事项进行统一评估,不再对区域内的市场主体单独提出评估要求。

(咨询服务员:矿保科 陈雷 2677819/13563700089;防灾减灾科 张晨光 2609010/13853725037

21.做好用林服务管理。加强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定额管理,配合行政审批部门做好占用林地审批,优先保障国家级、省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林地定额需求等工作,强化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服务。

(咨询服务员:林草科 王广民 2966758/13964923641

22.规范占用湿地审批。按照非必要不占用、系统保护修复、依法严格管控、分级分类审批、湿地占补平衡等原则,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建设项目使用自然保护地审查报批及事中事后监管

(咨询服务员:自然保护地科 张名福 2966705/16605371966

23.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深化不动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广不动产单元代码在用地、规划、建设等全链条应用。推行使用不动产一网通办平台办理抵押登记,推广不动产信息查询、企业不动产登记、抵押登记等全程网办事项,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一站式通办。将企业纯土地抵押、房地一体抵押均纳入金融机构抵押联办范围,降低企业融资时间和成本。

(咨询服务员:确权登记科 张海鹏 2673007/13562792863

 

附件: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地报批服务专员名单

 

附件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地报批

服务专员名单

 

1.综合协调服务专员   曹百强2343057/16605371916

2.用地标准服务专员   侯玉峰2671123/13953732327

3.规划业务服务专员     兵(空间规划)2603637/16605371880  

孙冠亚(城市规划)2310805/16605371927

4.征地业务服务专员   闫久笑2672886/16605371989

5.自然保护地业务服务专员  张名福2966705/16605371966

6.用地执法服务专员   郑本东2343091/15854791333

PDF版:济自资规发[2022]9号 关于印发《统筹自然资源强保障优服务助推高质量发展的23条意见》的通知.pdf

解读: 一图读懂|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统筹自然资源强保障优服务助推高质量发展的23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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