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MB2855934R/2022-0517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组配分类 | 新闻媒体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2-06-13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新闻发布丨履行“两统一”职责!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6月13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履行“两统一”职责服务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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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冯延宁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曹百强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科长
侯玉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科长
张海鹏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副科长
主持人
黄广灿 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与对外传播科科长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了“走在前、开新局”的目标定位;年初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了“跨入全省发展第一方阵,建设全国一流文化名市,打造美丽幸福典范城市”的奋斗目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要素保障部门,深感责任重大。为更好地支持服务全市企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有力保障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需要,今年以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自觉践行“严、真、细、实、快”工作要求,多措并举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凝心聚力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千方百计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减税降费,坚持不断深化不动产登记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全系统、广领域、多渠道、高频次的细化政策、落实政策、破解制约、优化服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今年以来,已先后制定出台并落实落地政策69条,取得明显成效。采取的具体工作措施:
强化保障优服务 助推高质量发展
针对省政府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3批政策清单涉及自然资源领域21条,印发落实通知,细化实施细则。在全省率先制定发布《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36条、第二批23条、第三批10条)》,建立健全项目跟着规划走、指标跟着项目走、土地跟着效益走、服务跟着需求走“四个走”工作机制,设立综合协调、用地标准、规划业务、征地业务、自然保护地业务、用地执法6个服务专员,每项政策逐一明确咨询服务员、公开电话手机,实行点对点服务。今年以来,完成供地2.3万亩,有力保障了重大项目建设。“四个走”工作机制做法得到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充分认可,并在全省推广。
强化研究促提升 助推政策落地见效
成立政策研究工作专班,安排专员专职负责,明确局领导和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政策解读“第一责任人”,带头加强政策研究和文件解读工作,建立政策解读责任机制,进一步强化政策研究,把准政策方向,细化政策措施,推动工作提速增效。2022年以来,已发布《自然资源决策参考》17期、《自然资源政策解读》15期,解读上级重要政策性文件24件,发布微政策解读40余期,确保了将国家、省、市的好政策,第一时间传递到基层和市场主体,及时及早落地转化为服务发展的硬支撑。
强化宣传勤推介 助推服务精准到位
在抓好济宁日报、齐鲁晚报、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宣传的同时,通过“惠企通”“微解读”、办公区大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一步讲清、讲透政策内容,提高政策覆盖面和知晓度,确保更多企业和群众享受政策红利。密切关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各方反馈,对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认真研究、主动跟进、动态优化,不断推动政策更加精准、服务更加到位。建立实行了局班子成员联系服务县市区制度、包保服务重点指挥部(专班)机制、对接服务重点企业和项目模式,局班子成员、市管干部带头带队深入一线送政策、对接项目破难题、走进企业助纾困,已成为自然资源系统的工作常态和重点工作。
强化创新抓三争 助推争先进位走在前
制定改革创新工作方案,成立对上争取专班,明确了《2022年重点改革创新培育项目清单(第一批25个)》《2022年对上争取事项清单(第一批10个、第二批27个)》,今年以来,已争取中央、省级无偿资金3.65亿元,实现更多政策、项目及改革创新试点、品牌等落地济宁。近日,国际《湿地公约》组织和国家林草局相继发布消息,第二批国际湿地城市名单揭晓,济宁市作为全球25个城市之一、中国7个城市之一、山东省唯一城市,获得“国际湿地城市”称号;总投资8.5亿元的南四湖周边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作为全国十一个之一、山东省唯一,已通过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组织的竞争性评审答辩,正在面向社会公示,将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亿元;全国首批、山东省唯一的尼山区域国土绿化示范试点项目落地并高质高效实施,已完成荒山造林4.3万亩、森林抚育4万亩,完成计划任务的90%,创新推行的“工程造林+乡村绿化队+村护林队+村民公益岗”荒山绿化模式,获省委主要领导签批,并在全省推广;“标准地”改革作为全省“十大创新”案例之一被《山东新闻联播》报道推广;全省首家制定《一码管地工作规则》,推进实现土地全流程管理服务;获得全省耕地保护激励县2个(微山县、汶上县),数量全省第一,奖励新增建设用地指标500亩和资金3000万,等等。
下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刻把握并紧紧围绕“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和“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体要求,“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全力抓好政策落地落实,推动服务保障更加精准有力。
定期发布政策清单。围绕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强化创新、定期发布惠企利民政策、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
强化跟踪问效。通过“惠企通”等平台,进一步讲清讲透政策内容,提高政策覆盖面和知晓度,确保更多企业和群众享受政策红利。密切关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各方反馈,对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认真研究、主动跟进、动态优化。
加强对上沟通争取。密切关注上级政策变化动向,加强对国家、省政策研究,加密与部省对接沟通频率,主动争取各项政策支持,力争更多政策、资金、项目落地济宁,全力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贡献自然资源力量!
中国山东网记者:我市在保障重点项目新增指标需求方面是如何做的,取得了哪些成效?
曹百强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途管制科科长:
对于省重大、省新旧动能、省双招双引、省补短板项目和市委市政府重点推进、市级重点产业、市级助企攀登等重点项目,按照“科学分类、差异对待、精准保障”的思路配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在摸透项目、深研政策的基础上,发改、工信、科技、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了较为科学完善的项目联审评价机制,分类研判行业特征和项目内容,具体考量项目亩均投资、亩均税收、用工人数等指标,将急需新增建设用地的省市重点项目分类排序、评估定位,划分为ABCD四个层级,确定保障优先序及合理规模,以项目核定规模“100%-30%”的比例,分别精准供给新增指标,确保项目顺利批地供地、开工建设。
通过实施这一做法,在全市树立了“差异化、精准化”的用地保障理念,强化了好项目、大项目的导向作用,2022年全市优先保障30个省重大项目和19个省市关键项目,按照核定规模100%的比例配置新增指标,做到应保尽保;对于其余141个省市重点项目按层级依照一定比例分别配置新增指标,同时各县市区可结合使用增减挂钩指标,予以统筹保障项目用地。
东方圣城网记者:下步,在进一步强化土地集约高效利用方面有什么举措?
侯玉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益利用科科长
截至目前,全市处置批而未供20180亩、闲置土地3763亩,全市141宗4073亩工业用地采取“标准地”出让、面积占比100%。今后一个时期,节约集约用地政策越来越紧、要求越来越高。下步:
加速闲置存量土地“快消化”。年内盘活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3.2万亩以上。单独选址批而未供项目动态清零。当年度新批划拨用地,批回后6个月内完成供地;对历史形成的批而未供土地,根据国家和省部署着力解决批文时间久、无法供应的批而未供问题。
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年内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5000亩以上。允许土地使用权人自主再开发,或以转让、入股、联营等方式开发低效用地。
突出产业用地利用“高效化”。鼓励提高园区土地利用率,在园区交通、环境以及配套设施等容量范围内,在安全生产前提下,产业园区工业用地容积率“宜高则高”。
增强土地供应“灵活性”。对先进制造业项目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多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加大工业标准厂房和工业综合体建设力度;推进以工业为主的“工业+科研”“工业+商服”“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混合产业用地供给,促进产业融合。
支持工业发展“零增地”。允许“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先建后验,按需报审;在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标准规范、投资强度、厂房结构安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容积率可提升至2.0以上。在原依法取得用地范围内的“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其增加建筑面积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差价。
加强土地开发“立体化”。在确保生产安全、公共安全和环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工业项目利用地下空间建设仓储、停车设施以及生活配套等设施。工业项目用地、科研设计用地、生产研发用地、新型产业用地结建的地下空间建筑面积可不计容,不收取相应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地下空间所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构)筑物所有权、地役权、抵押权以及其他不动产权利可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记:不动产登记是企业群众关注的问题,请问在提升企业不动产“便利化水平”办理流程方面,有哪些便民利企政策?
张海鹏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权登记科副科长
按照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工作要求,实施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服务创新,推进不动产登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企业不动产“便利化水平”。
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全市18个不动产登记大厅均建立企业不动产登记绿色通道,创设企业服务专区,设置企业服务专员,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做到全城通办、容缺受理、即时办结领证。全市实现交地即交证,协议出让地块签订出让合同或招拍挂出让地块签订交地确认书时,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做好权籍调查与数据整理,充分利用企业缴纳价款和税费时间,做好测绘落宗、信息录入等工作。企业缴纳相关税费后,立即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2022年全市253个项目、525.2万平方米土地实现同步交地交证。同时,对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以上的出让土地,探索实行预告登记转让制度。
拓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实行抵押登记“全程不见面网办”,通过“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继续向银行延伸服务网点并深化服务内容,积极推进新建商品房登记、金融机构贷款抵押登记等不动产登记业务的“不见面办理”。升级优化“儒e贷”,融合开放性线上申请、大数据运用、在线实时估值、不动产实时审批、实时发证、即时放贷等多种新功能,迭代“不动产抵押登记+金融信贷”等场景。推进“不动产智治”建设,优化企业纯土地抵押、在建工程抵押、房地一体抵押联办机制,实现“即申请即办”。拓展抵押登记业务范围,支持营利性教育、养老机构将以有偿方式取得的土地进行抵押融资。2021年以来,通过银政合作专线和“一网通办”平台办理抵押业务22557件。
落实登记费免收政策。实施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告知承诺制,小微企业做出书面承诺即可免收登记费,不再要求小微企业另行提供证明材料。2022年3月23日,对全市范围内所有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工本费),截至目前,免收登记费政策惠及2892家企业,免收登记费226.8万元。
正文:(济自资规发〔2022〕25号)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履行自然资源和规划“两统一”职责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三批10条)》的通知
(济自资规发〔2022〕9号)印发《关于统筹自然资源强保障优服务助推高质量发展的23条意见》的通知
(济自资规发〔2022〕6号)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履行自然资源和规划“两统一”职责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36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