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MB2855934R/2022-0525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组配分类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2-06-17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主要负责人解读丨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解读《济宁市森林草原防火“十四五”规划》
党的十九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森林草原防火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安全保障,是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的首要任务。增强森林草原防火能力,事关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国土生态安全,森林草原防火责任重于泰山。今后一段时期,将是全面建设生态文明的关键期,也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面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近日,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了《济宁市森林草原防火“十四五”规划》,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济宁市是山东省森林草原防火重点市,森林草原防火任务重、压力大,人民生命财产、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区域生态及森林资源安全,需要强有力的森林草原防火保障。近几年,济宁市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将森林草原防火作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之一。近年来,济宁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济宁市山区森林防火管理办法(试行)》《济宁市森林消防(抗洪抢险)专业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多项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加强森林火灾防控,强化防火能力建设,全面构建森林保护发展的长效机制。2021年济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更是指出要聚力突破生态强市,初步构建全域生态廊道,建成国际湿地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全面落实“林长制”强化森林防灭火能力建设。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济宁市域全部范围,包括任城、兖州、曲阜、邹城、微山、梁山、嘉祥、鱼台、金乡、泗水、汶上11个县市区及济宁国家级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3个功能区。规划总面积1118701.24公顷(约1.1万平方千米)。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三、规划目标
(一)规划总目标
规划期间,完善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市、县、镇街(林场)、村责任网格,形成完备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持续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重点加强瞭望监测、以水灭火、防火应急道路和林火阻隔网建设,为建设生态济宁提供强有力保障。2025年底前,全市重点区域林火远程监测覆盖率达到95%,“十四五”期间,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下,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
(二)具体目标要求
1.预警监测系统
建立并完善全市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监测系统,结合地面巡护、视频监控、人工瞭望、无人机监控等多种手段,提高森林火险预警的时效性和精确性,实现森林草原防火重点区域瞭望监测覆盖率达到95%以上。
2.通信指挥系统
完善市、县、镇街(林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中心和护林员、防灭火巡查员通信设施设备建设,依托森林草原防火通信系统和地理信息系统,实现“市、县、镇街(林场)、护林员(防灭火巡查员)”互联互通体系,建立贯通全市上下的森林草原防火指挥调度体系。
3.以水灭火系统
各县(市、区)充分利用自然条件,增强以水灭火系统建设,因地制宜建设蓄水池等水源设施,重点区域埋设输水管网和消防栓,建成设施完备、配置合理的立体式灭火水源供给保障体系,实现以水灭火系统化、设施化。
4.林火阻隔系统
结合林区现状,建成阻隔功能较强,工程、自然、生物相结合的高效林火阻隔系统,实现林区与外部的有效隔离。规划期末,林火阻隔密度得到有效提升。
5.防火道路建设
合理增设重点防火区防火应急道路,确保道路通畅,纵横成网。规划期末,防火应急道路密度得到有效提升。
6.队伍能力建设
按照《关于加强护林员和防灭火巡查员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护林员、防灭火巡查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增强防火法律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组织开展防火演练和实战训练,提高防火技能和履职尽责能力。
7.宣传教育建设
认真落实宣传教育,利用传统和现代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法,采取各种宣传教育方式,通过多手段、多途径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林火相关法律法规,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覆盖率达到100%。
正文:(济自资规发〔2022〕28号)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济宁市森林草原防火“十四五”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