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490W/2022-0606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组配分类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2-06-30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济宁市人社局局长刘东利解读《关于印发<济宁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文件名称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宁市财政局 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济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济宁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济人社发〔2022〕10号)
二、出台背景
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允许”要求、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2018年我市在5家试点医院启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各部门、各试点医院通力配合下,改革工作在提升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发挥考核激励保障作用、突出医院公益属性等方面取得了成效、积累了经验。2021年7月,人社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2号),规定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等,启动了全面深化改革工作。2022年3月,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医保局四部门组织召开全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会议,公布《山东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鲁人社发〔2022〕3号),部署安排我省改革工作。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在深入学习研究上级文件精神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济宁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三、政策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2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3号)
四、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与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相衔接,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有效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要。
五、政策要点
《实施方案》遵循国家指导意见和省实施方案框架和主要任务,分8个方面18项内容,主要政策措施包括以下6个方面:
(一)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主要包括完善薪酬水平决定机制、注重薪酬倾斜和健全完善薪酬总量管理办法三个方面的内容。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根据“两个允许”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统筹兼顾同一地区不同行业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差距。明确对高层次人才集聚、中医特色突出、考核评价优秀、承担应急性临时性公益任务等的公立医院可予以薪酬倾斜。确定市属公立医院实行工资总额管理,允许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探索灵活多样的公立医院薪酬调控机制。
(二)完善公立医院内部薪酬管理体系。主要包括落实内部薪酬分配自主权、体现差异兼顾平衡和规范内部分配决定程序三个方面的内容。充分赋予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将分配模式确定、分配形式调整、薪酬项目设立等收入分配权限全部交由医院自主决定。提出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要体现岗位差异、兼顾科室平衡,向一线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等倾斜,合理拉开差距、避免平均主义。明确分配方案制定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职工意见。注重稳定收入和薪酬激励并重,推动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内部薪酬分配体系。
(三)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负责人薪酬激励约束机制。主要包括完善薪酬激励机制和健全薪酬约束措施两个方面的内容。激励方面,明确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应与其他负责人、本院职工薪酬水平保持合理关系,注重长期激励、鼓励实行年薪制,所需资金在医院薪酬总量中单列。约束方面,规定资产负债率超过合理控制线等的公立医院,严格控制领导班子成员薪酬增长。
(四)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主要包括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和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两个方面的内容。医院绩效考核,强调突出公益性导向,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薪酬总量、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挂钩。内部绩效考核,综合考虑岗位工作量、医德医风、患者满意度等因素,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薪酬挂钩。
(五)完善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薪酬激励机制。主要包括加大对高层次人才激励力度和鼓励医务人员参与科研创新两个方面的内容。授权公立医院自主研究制定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实施薪酬激励,所需资金在医院薪酬总量中单列,认定方案及人员情况由卫健部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审核把关。推动公立医院建立健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规定、公示办法,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等在医院薪酬总量中单列。为公立医院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提供了薪酬政策支持。
(六)加强经费保障和资金管理。主要包括拓宽经费来源渠道、落实政府投入政策、完善资金管理机制三个方面的内容。从深入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明确可支出项目、建立补助资金分配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机制、加强全面预算管理等方面,支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解读人:刘东利;联系电话:0537-2967960
济人社发〔2022〕10号 关于印发《济宁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