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1076F/2023-0269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教育局 | 组配分类 | 数字图文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3-04-17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图文解读丨济教字〔2023〕24号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宁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二、政策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6号)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中小学校开齐开足美育课程,配齐配强音乐、美术教师,学生参与校内艺术课程和艺术活动比例达到100%;中小学校音乐、美术学科设施设备配备全部达到省定标准;建设150所市级美育特色学校,培育建设100个市级中小学生艺术社团。加强乡村学校美育推进力度,实现城乡学校美育均衡发展,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明显提升。构建起幼小初高各阶段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社会和家庭美育相互联系,彰显济宁特色的大美育体系。
四、重要举措
(一)深化美育教学改革。落实美育课程要求,丰富美育课程设置,推动美育教学改革,推动美育学科融合。
(二)强化师资队伍保障。配齐配强美育师资,提升美育师资综合素质,保障美育教师待遇。
(三)实施美育浸润计划。建设美育特色学校(幼儿园),建设高水平学生艺术社团,健全美育活动体系,整合社会美育资源。
(四)深化美育评价改革。改革美育考试制度,强化美育考核评价。
(五)落实美育设施达标情况。增加美育经费投入,加强场地器材建设。
济教字〔2023〕24号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宁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