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1076F/2023-020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教育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3-04-17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济教字〔2023〕24号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宁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文化和旅游局,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高新区党政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文化旅游处),北湖度假区教育分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文化和旅游局,济宁经济开发区教育分局、经济开发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社会事业中心,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市直各院团:
现将《济宁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济宁市教育局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4月17日
济宁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美育全过程,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发展济宁地域特色文化,引领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育深厚的民族情感、激发想象力和创新意识、拥有开阔的眼光和宽广的胸怀,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全市中小学校开齐开足美育课程,配齐配强音乐、美术教师,学生参与校内艺术课程和艺术活动比例达到100%;中小学校音乐、美术学科设施设备配备全部达到省定标准;建设150所市级美育特色学校,培育建设100个市级中小学生艺术社团。加强乡村学校美育推进力度,实现城乡学校美育均衡发展,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明显提升。构建起幼小初高各阶段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社会和家庭美育相互联系,彰显济宁特色的大美育体系。
二、工作措施
(一)深化美育教学改革
1.落实美育课程要求。学前教育要结合幼儿年龄特点,将美育渗透于幼儿园一日活动中。基础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按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学校美育课程以艺术课程为重要载体,小学每周不少于4节;初中每周不少于2节;普通高中阶段累计不少于108节;非艺术类中职学校艺术类必修课程累计不少于72节。激发学生艺术兴趣和创新意识,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审美趣味和格调,帮助学生掌握2项艺术特长。
2.丰富美育课程设置。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特点,围绕课程目标,开设以艺术课程为主、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的美育课程。支持学校开发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美育校本课程和特色课程,与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有序衔接。义务教育学校开设舞蹈、戏剧表演、戏曲理论、书法、国画、水彩画等美育校本课程;普通高中学校为学生提供合唱、形体、戏剧表演、戏曲理论、书法、国画、陶艺、创意设计等能够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的美育选修课程;中等职业学校要与专业课程相结合,为学生开设礼仪、主持、模特、电脑绘画、创意设计、木工、雕刻等实用性美育课程。各县市区和学校要充分挖掘我市孔庙雅乐、礼乐、端鼓腔、古琴、陶艺、剪纸等地方民间民俗艺术资源,紧密依托我市孔孟文化深厚根基,积极开发富有地域特色的美育课程,逐步形成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学校传统美育特色。鼓励学校到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场所开展现场教学。
3.推动美育教学改革。将核心素养培养贯穿艺术教学全过程,围绕“教会、勤练、常展”,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艺术课程教学模式,深化小班化教学、走班制、长短课等改革成果,开展线上线下美育教学研究,提升美育教学质量。成立全市中小学艺术教学指导委员会,建设一批学校美育实践基地。定期举办美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和美育优质课评选。探索建设融媒体美育公开课,实现优质课程资源共享。
4.推动美育学科融合。充分发挥协同育人功能,运用各学科蕴含的美育资源,开展跨学科美育教科研活动,促进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有机融合。有机整合相关学科的美育内容,推进课程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建设深度融合,开展以美育为主题的跨学科教育教学和课外校外实践活动。
(二)强化师资队伍保障
5.配齐配强美育师资。加大美育教师补充力度,每年教师招聘计划中要确定一定比例用于美育教师招聘,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兼职人员、购买社会服务、与专业机构合作等方式,解决美育教师短缺问题。加强对美育教师招聘使用的全过程监督指导,根据全市需求和各学校存在的教师结构性问题,科学合理确定岗位招聘条件,压实学校招聘责任。不得随意安排美育教师转岗、混岗。
6.提升美育师资综合素质。继续加强仁之声教师合唱团长效培训机制,打造一批高能力、高水平音乐教师队伍作为全市音乐教师队伍的引领者,促进全市音乐课堂教学和社团建设。建立美术教师培训基地,分级分类轮训美术教师。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美育教师参评教学名师、齐鲁名师、特级教师等。每三年举办一届音乐、美术教师基本功展示活动。实施美育名师培养工程,自2023年起,每3年遴选100名市级美育名师,建立美育名师工作室,发挥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在市教育科研项目中设立美育专项课题,提升美育教师科研能力。
7.保障美育教师待遇。科学核定美育教师工作量,将美育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艺术社团指导、课外活动、课后服务、指导参加展演和走教任务等计入工作量。将长期带专业团队训练、比赛、活动,并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美育教师工作量,按一定比例折算成班主任工作量。将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展演成绩、基本功展示成绩视同美育教师教学成果,在参加教学科研工作评定、职务职称晋升评审、绩效工资内部分配等方面享受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保证美育在全市教学成果评定中占有一定比例。美育教师创作的专业作品,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合唱展示活动、艺术展演活动、基本功比赛等获得的荣誉和成绩,以及艺术社团辅导工作,列入教师工作考核内容。
(三)实施美育浸润计划
8.建设美育特色学校(幼儿园)。加强校园文化品牌建设,在“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基础上,统筹美育特色项目布局。在全市范围内遴选150所市级美育特色学校(幼儿园),以点带面,促进学生培养艺术爱好,增强艺术素养,提升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全面提升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美育工作水平。建立城乡学校美育资源“手拉手”帮扶机制,加大对美育基础薄弱学校的帮扶力度。
9.建设高水平学生艺术社团。鼓励每所学校因地制宜组建丰富多彩的课外艺术活动兴趣小组和学生艺术社团。学校应为艺术团配备指导教师、必要的活动器材和场地,落实活动经费,保障排练、演出、学习等活动开展。全市重点培育建设100个市级中小学生艺术社团。
10.健全美育活动体系。普及面向人人的美育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群体性展示交流活动,鼓励中小学校以班级为基础,积极开展合唱、戏剧(课本剧、歌舞剧)、朗诵、器乐、影视表演、校园集体舞等群体性艺术活动。每年举办艺术节、艺术展演,完善校、县(市、区)、市三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机制。深度打造济宁市艺术展演、济宁市中小学艺术教育成果汇报演出、仁之声音乐会等美育活动品牌。
11.整合社会美育资源。开展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活动。鼓励高校艺术专业教师、艺术院团、民间艺人等到学校担任兼职艺术教师。持续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实施文化艺术名家、大型交响乐、大型民乐、经典名著剧、特色戏曲、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进各县市区中小学校园活动。
(四)深化美育评价改革
12.改革美育考试制度。健全中小学校艺术素质测评制度,建立学生美育成长档案,将学生参加艺术课程修习、课内外艺术活动实践、艺术社团活动等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完善市、区县艺术素质测评随机抽测复核机制。将艺术科目考核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
13.强化美育考核评价。将美育教师配备、场地器材建设等美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和支持学校开展美育工作情况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合格率持续下降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等,按规定予以问责。实施中小学校美育工作自评制度,建立学校美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
(五)落实美育设施达标情况
14.增加美育经费投入。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完善投入机制,统筹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支持学校美育工作,吸引社会捐赠,多渠道筹集学校美育工作资金。各学校根据需要安排专门资金用于美育工作。
15.加强场地器材建设。各县市区按标准为学校配建美育场地设施。通过政府支持、社会共享、校内功能教室改造等多种方式,加强条件薄弱学校美育场地设施建设,建立美育器材补充机制,配齐配好美育教学所需器材设备。推进公共文化项目服务学校美育教学,推动国有剧场、美术馆、博物馆等社会公共文化艺术场馆优惠或免费向学校和学生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学校与地方共建共享美育场馆,或通过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学校提供普惠性美育课后服务。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文旅部门要履行好学生美育工作的统筹规划、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职责,明确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学校美育工作。
(二)落实制度保障。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研究落实加强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具体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学校美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改善学校美育办学条件。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学校美育工作宣传力度,做好改进学校美育工作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美育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宣传学校美育工作中形成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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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济教字〔2023〕24号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宁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图文解读|济教字〔2023〕24号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宁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