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救助申报指南
一、保障范围
急难型救助对象: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或因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
支出型救助对象:自负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二、申请程序
由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或急难发生地的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申请临时救助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家庭生活困难证明等材料。
三、救助方式
主要包括:发放临时救助金;发放实物;提供转介服务等。
四、救助标准
支出型救助对象:对患重特大疾病患者家庭,按照个人自负费用分段分档进行救助,每人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月标准的3倍;对因子女自负教育费用负担过重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每人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月标准的3倍。
急难型救助群体:根据救助对象困难情形,及时给予1000元以下的临时救助。
五、其他
同一当事人同一事由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一般只救助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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