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丨济宁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张华山解读《全市化工危化品企业安全总监能力提升工程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化工危化品企业安全总监专业能力水平,充分发挥其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关键作用,结合济宁实际,市应急局制定了《全市化工危化品企业安全总监能力提升工程方案》。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方案》的目标是什么?
以提升企业安全总监专业能力和履职效能为抓手,打造一支懂工艺、会管理、善应急的安全总监队伍,助推化工危化品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方案》对企业安全总监配备提出了哪些明确要求?
(一)分类施策,强落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将企业分为三类,按照“强制、力争、引导”推动企业安全总监配备。
1.强制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经营企业、使用许可发证企业,以及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配备专职安全总监。
2.力争从业人数在50~100人的1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经营企业、使用许可发证企业,完成专职安全总监配备。
3.引导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根据生产经营规模、安全风险等情况,设置安全总监,培养安全生产“明白人”。
(二)明确标准,强基础
企业安全总监应具备化学工程与技术、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至少5年化工危化品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化工类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相关资格证书。
(三)能上能下,促优化
对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和从业经验不达标的安全总监,鼓励其参加学历提升或专业资格培训,限期整改达到任职标准,否则不得继续担任安全总监,由企业按照任职标准,择优选配安全总监。
三、为提升企业安全总监能力,《方案》中有哪些针对性措施?
(一)精准培训,强素质
市级层面通过组织实施专题培训、经验交流会和现场观摩会等活动,提升安全总监能力素质;县级层面通过收集培训需求、搭建园区互助平台和建立培训档案等措施,确保培训效果;企业层面通过完善自学激励机制和组织对标考察学习等方式,推动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二)科学考核,强监督
市应急局组织安全专家、监管人员、执法骨干等力量,从安全管理业绩、专业知识掌握、工作职责履行、突发情况处置等角度,制定详细、科学的安全总监考核指标体系。通过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企业安全现状检查、专业知识测试等方式对企业安全总监进行全面考核评价。
(三)结果运用,强激励
各县(市、区)督促、指导企业将考核结果与安全总监的薪酬待遇挂钩,推动企业合理确定安全总监的薪酬水平,使其薪酬与所承担的高责任和高风险相匹配。同时鼓励企业设立安全管理专项奖励基金,对表现突出的总监予以嘉奖,对工作不力、考核不合格的安全总监进行相应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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