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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第八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6-01-13 16:43 信息来源: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1月13日,济宁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第八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区党工委委员、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绪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区党工委第八轮巡察进行动员。区党工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马龙伟主持会议。会上,宣读了区党工委第八轮巡察工作方案,宣布了区党工委第八轮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名单及任务分工。

会议指出,巡察工作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在区党工委第八轮巡察工作中,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正确认识监督,自觉接受监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和区党工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共同推动本轮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会议强调,要聚焦监督重点,持续提高巡察监督的精准效能。开展本轮巡察,要抓住区党工委关心的重点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事关基层改革发展稳定的关键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要对照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责责任,来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找出症结、对症下药,对区直部门,侧重检查履职尽责、服务群众情况,对区属国企,侧重检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范经营风险情况。

会议要求,要把握科学方法,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要讲求方式方法,紧盯权力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提前研判巡察方向,优化巡察工作程序,综合运用民主评议、个别谈话、下沉走访、抽查核实、实地检查等方式开展巡察;要凝聚各方合力,紧紧依靠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好“不驻组的副组长”作用,统筹组织好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保密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提升监督效能;要严守纪律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杜绝以巡谋私、跑风漏气等行为,按照规定要求设立组内监督员,对纪律作风等情况进行监督。

区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党工委巡察办有关人员,参加第八轮巡察的巡察干部,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经区党工委批准,区党工委第八轮巡察安排2个巡察组,对区党政办公室、财政局、金融和国资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社会事业中心、应急管理中心、市商贸物流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综合部、市商贸物流园区管理服务中心规划发展部、市商贸物流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商务服务部、区总工会等10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区直机关党委、园区综合党委、区教育系统党委等3个党委和济宁祥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