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数字政府建设一体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08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宁市数字政府建设一体化综合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政办发〔202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

《济宁市数字政府建设一体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宁市数字政府建设一体化综合改革

实 施 方 案


为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一体化综合改革,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一体化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5〕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统筹为先、集约高效、数据赋能、安全可控,到2027年,数字政府一体化数智支撑能力大幅提升,七大领域数智履职能力显著增强,五项工作统筹更加完善,数据要素价值充分释放,基本建成“1751”数字政府集约运行体系,政务运转高效化、政府决策科学化、数据要素价值化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数字政府建设整体水平位居全省先进行列。

二、加强一体化数智支撑体系建设

(一)建设完善一体化基础支撑体系。加快提升政务云服务能力,建设市级政务云资源管理系统,政务云建设和管理更加规范、高效。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外网“一网多平面”优化升级,深入推动IPv6应用,形成高效互联、云网融合的新型政务网络体系。全面开展视频资源治理工作,逐步实现各级视频资源统一编码与接入,稳步提升重点资源、核心资源规范化率。(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

(二)建设完善一体化业务支撑体系。按照“省级统筹,省市分建”原则,建设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域的“多跨业务中台”,支撑各类事项统一配置、路由智能分发、业务协同办理。推动业务流程再造,提升数字化应用场景可复制性,实现“一地创新、全市复用”。依托一体化基础大模型服务体系,加强规范化、便利化人工智能能力供给,打造一批具备行业及城市特色的智能体应用。(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三)建设完善一体化能力支撑体系。聚焦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基于统一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区块链等共性支撑平台,通过跨技术集成、跨主体协作和跨场景适配,充分发挥数字赋能作用,推动各类数字资源的共建、共享、共用,形成统一共性能力支撑体系,筑牢数字政府改革支撑能力。(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三、深化七大领域数智赋能

(一)深化党建工作“一网统揽”。坚持党建引领智慧社区建设,常态化开展智慧便民设施进社区活动,打造数字惠民服务生活圈。丰富监督纪检监察数字化模型,构建集数据整合、分析研判、智能预警、监督协同于一体的数字纪检监察体系。用好全省统一的督查信息系统、干部管理一体化平台,提升数字督查、数字组工服务水平。围绕宣传思想文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乡村振兴等领域,形成一批智能化多跨综合应用。(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二)深化经济运行“一网监测”。锚定“一个万亿、五个倍增”发展目标,聚焦“232”产业集群,构建集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研判、政策精准调控、民生精准保障等于一体的经济社会数据指标体系。基于数字孪生技术构建“产业集聚区数字孪生模型”,形成重点经济指标数据一图统揽。用好“选择山东”云平台,通过数据“汇、治、用”,为精准招商提供数智支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大数据局、市贸促会,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三)深化智慧监管“一体监管”。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体系,加强对非法金融活动、企业流动性等领域的风险监测预警。探索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AI智能抓拍“无感监管”试点工作,用好“7812345”电梯安全运行监控服务平台、药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系统,筑牢群众乘梯、用药安全防线。加强监管数据与公共信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等数据协同共享,探索以企业码(信用码)为载体,推动企业“精准画像”,强化信用风险分级监管。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省行政执法与监督一体化平台、省“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打造全市涉企执法检查“一张网”,实现资源整合、企业减负、执法增效的“三赢”。完善自然资源、工程建设、卫生健康、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市场秩序、交通运输、消防管理等领域数字化、智能化应用,实现全流程协同管控、风险智能研判、及时预警处置。(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济宁市分行、济宁金融监管分局)

(四)深化社会管理“一网统管”。健全数字法治体系,依托省“政法大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线上平台、“智慧调解”系统等数智化平台,探索形成矛盾纠纷线上化解“济宁模式”,矛盾纠纷按时受理、及时办结。搭建济万协作数字乡村一体化智脑中心,组织实施数字乡村强农惠农富农专项行动,高标准完成国家数字乡村机制共建型东西部协作试点。深入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打造横向打通、纵向贯通的宜居、韧性、智慧城市。用好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持续推进智慧养老院建设,提升养老机构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五)深化公共服务“一网通享”。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围绕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选取量大面广、具有普适性的“一件事”纳入重点事项清单,推动实现“多表合一、一网申请、一次提交、一次办好”。建设“办不成事反映”网上服务专区,用好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企业诉求“接诉即办”、市长信箱等诉求受理渠道,强化数据挖掘分析和动态监测,推动实现诉求高效应答,持续提升便企为民服务质效。优化“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无人工审批”改革,事项好办易办率达到90%以上。优化“惠企通”平台,推动更多惠企利民政策“直达快享”“免申即享”。全领域深化“无证明城市”建设,推进电子证照证明、“鲁通码”在各领域全面应用,构建“一码、一卡、一证、一照(片)”应用场景体系。(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

(六)深化生态环境“一体治理”。以智慧环保平台、美丽山东数字化治理综合平台为载体,支撑市县乡三级生态环境业务流转,做好“双碳”数字化应用的推广使用,高标准完成全国一体化生态环境大数据体系建设试点,打造高频业务应用场景。优化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成“实景三维济宁”,责任边界内三维数据分辨率优于0.05米,提升时空数字底座现势性。持续完善“城市一张图”,扩大数据点位覆盖面,实现多类型时空数据与结构数据的融合治理。加强航运数据整合,建设智慧航道运行系统,打造集水位实时监测、船舶通航服务、船舶位置动态追踪、电子巡航等功能于一体的“水上港航地图”。依托“卫星遥感+无人机”协同的感知体系,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气象等领域,全面提升智能化生态风险防范和治理能力。(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大数据局、市城乡水务局、市气象局、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七)深化政务运行“一网协同”。深化数字机关建设,做好“山东通”平台“建、管、用”三篇文章,高效支撑机关办文、办会、办事全流程线上运行,打造党政职能部门核心业务全覆盖、横向纵向全贯通的数字化工作体系。上线“数字机关”智能助手,推广公文智能写作、政策文件解读、语音转写、智能问答等智能体,大幅提升政务办公效率。深化“城市智慧中枢”建设,汇聚整合多源数据,强化部门、市县平台互通联动,提升感知、分析和辅助决策能力,支撑建设经济运行、社会治理等领域场景建设。强化基层服务数据共享,推广应用“齐鲁一表通”,推动报表数据由“向基层要”变为“从系统取”,切实减轻基层填表报数负担。(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委社会工作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

四、凝聚五项工作统筹合力

(一)加强规划统筹。各级各部门根据“三定”规定梳理业务职责清单,建立事项清单、系统清单和数据清单,实现“四项清单”关联管理,确保业务流、数据流、系统流高效协同。全面推进各行业各领域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全市范围内同标准、无差别办理。(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

(二)加强建设统筹。统筹群众、企业、机关等用户需求,搭建自下而上的需求反馈渠道,打造自上而下的系统统建模式。按照“省市主建、县镇主用”原则,整合功能相近的应用系统,向下延伸系统覆盖使用,向基层开放相关使用权限,避免重复建设。引导专业力量负责项目咨询设计,推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数字政府建设。(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三)加强安全统筹。建立健全数字政府安全保障体系,强化管理责任,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数据分类分级保护等安全管理制度,统筹开展重要信息系统集约化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提高自主可控水平。实施安全主动监测和被动防护能力提升工程,提升全市一体化安全监测、评估、处置和防范能力。(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

(四)加强管理统筹。加强全市各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全口径备案管理,迭代升级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平台,实现市县两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核、立项、验收、评价等全过程线上备案。将“用户需求、多跨场景、应用开发、数据共享、资金预算”等内容作为项目审核的必备条件。完善项目后评价标准、流程,严把项目出入口,提高项目建设使用成效。强化政务信息化资金统筹,逐步整合财政预算信息化建设和运维资金,实现资金扎口。(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

(五)加强运营统筹。深化建设与运营一体化协同,打造适数化运维保障队伍,提升全域全层级运营服务能力。建立快速响应服务运营体系,梳理制定精准、细致且操作性强的运营规范,保障7×24小时不间断的问题响应和处置,探索建立“问题反馈—快速解决—迭代优化”的最佳实践机制。(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五、加速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一)健全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按照“适度超前”原则,围绕数据供给、流通、应用、安全等关键领域,健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有关制度和规范,探索构建全市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制度体系。(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二)开展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完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实现数据资源登记证书线上申领。实施数据产品和数据服务摸底行动,推动数据产品在平台全量上线。(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三)推动重点领域试点先行。围绕专用车辆、内河航运、大蒜贸易等行业,试点打造产业大脑和可信数据空间,高质量打造“内河航运”国家数据局重点联系示范场景,推出一批数据授权运营场景。(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大数据局)

(四)总结成熟经验梯次推广。鼓励企业开展数据资产融资和直接交易,逐步扩大企业数据价值化范围,依法依规推动数据价值开发。(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大数据局)

(五)强化治理形成标准体系。深入开展公共数据汇聚专项行动,加强数据目录全量规范编目,形成“一人一档”“一企一档”。全面推行“一数一源一标”,建设高质量数据集,实现数据资源高效供给。(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六)加快培育数据产业生态。组建数据服务商联盟,逐步推动内河航运、专用车辆、大蒜贸易等行业数据价值化,培育打造一批“数据要素×”典型场景,布局建设特色数据产业集聚区,推动实现数据产业区域聚集。(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六、健全保障措施

健全完善数字政府建设统筹推进机制和评价机制,将数字政府建设纳入市委、市人民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统筹抓好重大任务落实和重点项目建设。在各级各部门单位完善首席数据代表(官)机制,承担推动数字政府综合改革、协调数据开发利用、统筹信息化项目建设等任务。开展领导干部数字素养提升专项行动,用好“数字济宁”教研基地,鼓励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定期开展数字素养提升培训,增强全市政务干部学“数”思维和用“数”能力,打造高素质数智人才队伍。(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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