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

山东省济...

基本编码:JN370800RS372014009002

实施编码:11370800004312490W3372014009002

事项版本:4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济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运行系统 省级
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A18-A19号社保综合窗口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送达方式 网站下载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结果名称 办理就业登记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全省 办理形式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电话:0537-2347770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3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七章 第六十三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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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发布令号(文号) 人社部发[2018]77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项 第三条 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城乡常住人口全覆盖。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城乡劳动者可持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公共就业服务。其中,处于无业状态的劳动者可进行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以及零就业家庭的劳动者可申请就业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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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实施意见
制定机关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发布令号(文号) 鲁人社发〔2019〕6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一条第三项 加强多元化方式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就业服务。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对灵活就业、自由职业等多元化方式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纳入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范围,可采取“经办人书面承诺”的方式受理,必要时可进行信息核查或工作人员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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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关于完善城乡统一就业失业登记制度的通知
制定机关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令号(文号) 鲁人社办发〔2014〕76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条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在第一产业以外的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形式就业人员,不含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主要有为社区管理服务提供的协助服务(不含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为城乡居民提供的家庭服务、为用人单位或居民家庭提供的劳务服务、为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的帮工服务等无法建立或暂无条件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形式。灵活就业人员,应按规定向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中心)申请就业登记,经认定后,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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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在山东省行政区划内常住的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已实现就业的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劳动者,由本人在常住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就业登记表(个体经营、灵活就业人员用) 原件 2 纸质或电子 A4纸打印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书面填写或网上提交
就业登记表 原件 3 纸质或电子 A4纸打印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登记 审核申请人提报的申请材料 即时办结 符合要求的,予以办理登记;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济宁市高新区崇文大道西首路南(济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8号窗口 0537-7711122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济宁市任城区洸河路西首 0537-6772123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需办理就业登记不知道去哪里办理?
解答 线上办理:山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线下: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服务场所。

咨询方式

  • 电话:0537-2347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