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暂无 | 主题分类: | 农业_畜牧业_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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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17-08-16 | 发布日期: | 2017-08-16 |
发布机关: | 曲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曲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阜市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曲政办字〔2017〕61号 | 有 效 性: | 0 |
发布机关: | 曲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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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农业_畜牧业_渔业 |
成文日期: | 2017-08-16 |
发布日期: | 2017-08-16 |
发布机关: | 曲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曲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阜市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曲政办字〔2017〕61号 |
有 效 性: | 0 |
曲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曲阜市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曲政办字〔2017〕6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曲阜市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曲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6日
曲阜市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按照《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财字〔2017〕6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要求,以做大做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导向,强化统筹协调,注重机制创新、提升培育质量、加强政策扶持,加快构建服务“三农”、手段先进、灵活高效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逐步建立常态化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努力打造一支符合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政府主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长期性的事业,要坚持政府主导,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支持力度,改善培育条件,营造良好氛围。
2. 尊重农民意愿。要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尊重农民意愿,通过提升培训质量和宣传引导,调动农民参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变“要我学”为“我要学”。
3. 立足产业培育。立足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实际,根据产业发展水平和培育对象特点,分类分产业分层次开展培育,强化培育的针对性。
4. 突出培育重点。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为对象,以粮食和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领域,以教育培训为重点环节,把职业农民培养成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导力量。
二、培育任务和补助标准
(一)培育任务。按照《2017年山东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状况,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农村发展带头人、返乡复员退伍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为培育目标对象,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即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300人,其中种粮大户100人、蔬菜种植专业户100人、果品种植专业户100人。
探索完善具有我市特色的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培育模式和惠农政策扶持意见,努力构建教育培养、认定管理、政策扶持等互相衔接配套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扩大造就一支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二)补助标准。对以上培育对象,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均按每人3000元予以补助。
三、工作任务
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生产为职业、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且达到一定水平的现代农业从业者。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要统筹考虑产业从业人员状况和人才需求,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探索创新培育模式。1. 开展全产业链技能培训。围绕小麦玉米一体化种植模式,蔬菜、果品设施栽培,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等关键环节,科学制定培育培训内容,按照“教育先行、培训常在”的原则,结合“农业技术推广项目”、“送教下乡”等形式,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分段安排培训课程,开展有针对性的全产业链技能培训。
2. 创新培训模式。根据新型职业农民能力素质要求,以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为主体,以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为支撑,以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培训基地,按照产业周期全过程,实行“一点两线、全程分段”培训,以产业发展为立足点,以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为两条主线,分段开展集中培训、实训实习、参观考察和生产实践,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4天。一是生产技能线培训。通过田间课堂、理论授课、典型经验介绍、学习观摩、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重点培训实际操作技能,累计开展7天的培训,时间不少于50学时。二是经营管理线培训。采取“互动式”和“情景模拟式”的教学方式,重点培训生产管理与市场营销知识,集中开展7天的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 创新培训管理机制。实行指导员、班主任与小组长三重负责制。本着方便组织管理的原则,对参训农民科学编班分组,明确指导员、班主任与小组长三重管理责任。构建分工明确、全员参与、共同促进的培训管理机制。
4. 师资力量选择。按照济宁统一安排,为加强济宁市农业科技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发挥农业科技专家在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农业科技培训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实现我市农业科技培训师资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共享共用,济宁市从全市各县市区中择优选择农业专家形成了师资库。2017年曲阜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师资全部由济宁市农业局从济宁师资库中随机抽取。
5. 做好培训教材的采编和培训条件建设。参照农业部发布的培训规范,结合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需求,做好培训教材的编写和选购工作。在省、市统一印发的教材之外,及时征订采购和组织农技专家研究、商讨、编写一批实用性强、通俗易懂的技术资料和教材。加强教育培训条件建设,做到有基地、有教室、有设备、有制度和良好的师资队伍;结合农业项目的实施和美丽乡村建设,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地。
6. 丰富培育手段。适应现代远程在线教育发展趋势,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充实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一是充分发挥“农技推广”APP、云上智农APP和山东农技汇APP的功能,加强网络沟通。了解生产农业政策法规,学习农业生产经营知识;利用平台向农技人员、农业专家提出农业生产经营领域的问题。二是邀请曲阜电视台进行跟踪报道。三是通过网络等发布农作物病虫情报、农作物种植技术意见、农业政策法规等信息,加强新型传媒培训。四是对培训工作中出现的亮点,典型人物和事例,利用电视、网络、微信、飞信等各级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二)探索完善认定管理办法。1.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应坚持政府主导和协调,发布认定管理办法,出台配套政策和措施;农业部门负责实施,农广校承担具体培训事务、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和维护。
2. 以镇街为单位,以自愿为原则,对全市具有一定规模的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蔬菜、果品种植大户进行调查摸底,以“认知态度、文化程度、产业规模、年龄限制、村级意见”等为条件,本着“规模相当年龄学历优先、年龄学历相当规模优先”原则,选择年龄在18—55周岁、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具有较高职业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自愿接受新型职业农民教育管理和教育培训活动”的农民,作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对象。同时,加大在扶贫工作重点村的遴选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积极组织引导其参加培育。对符合培育条件的农民,由村委或各镇街农技站或相关单位推荐,填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学员申报表》,经农业局审核通过后,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档案台账。
3. 积极探索完善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对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实行动态管理,进行分类培养培育,对考核合格的职业农民,纳入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新型职业农民退出机制,对严重违规违法、生产经营水平低下以及超龄者,应按规定和程序予以退出,不再享受相关政策扶持。
(三)探索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深入了解新型职业农民产业发展需求,进一步完善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整合农业项目资源优势,将国家和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现有农业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土地流转、生产补贴、技术服务、金融信贷、农业保险、税费减免、社会保障等)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将农业项目优先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在资金、信贷、技术、项目、品牌认证等方面给予大力的政策扶持。
(四)加强后续跟踪服务。建立参训农民微信群和QQ群,加强认定后职业农民的管理和跟踪服务,对在产业发展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和问题,及时邀请技术专家开展“一对一”技术指导和帮扶服务。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7年8月)。1. 安排部署。制定并上报实施方案,调整充实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2. 学员遴选。由市农业局负责,各镇街农业综合服务站、农经站全力协助,采取自愿报名、村委或相关单位推荐的形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拔学员,登记造册,经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确定为培训对象。
3. 培训机构确定。确定市农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市农广校)为项目实施单位,按方案要求,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
4. 更新充实培训师资库。根据产业发展和农民实际需求,精心挑选上级业务部门及高等农业院所知名专家教授,更新充实培训师资库,确定培训专家,采取集中授课和田间课堂穿插交替、动静结合的模式,多形式开展教育培训。
5. 编印征订培训教材。参照农业部发布的培训规范,结合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需求,针对小麦玉米一体化栽培技术、农业标准化种植、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农业实用技术,编写征订一批实用性强、通俗易懂的技术资料和教材。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9月—11月)。1. 生产技能线培训。实行“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培育模式,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开展“四段式”培训。重点培训实际操作技能,在基地园区农业生产现场,主要采取“田间课堂”的方式,围绕粮食、蔬菜、果品生产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等关键环节安排课程,提高参与性、互动性和实践性。每个产业累计开展7天的培训,时间不少于50学时。推行田间课堂和理论授课相互交替、动静结合的模式,穿插典型经验介绍、学习观摩、参观考察、座谈交流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培训设计,创新形成“发展需求-寓教于乐-动静互补-转化吸收-素质提高”的培训过程模式。使受训农民通过生产技能培训能熟练掌握粮食、蔬菜、果品生产技术及其相关知识,成为发展曲阜现代农业的技术骨干和新农村科技致富的带头人。
2. 经营管理线培训。实行“异地集中、准军事化、六统一管理”培育模式,重点培训生产管理与市场营销知识。按照省、济宁市统一安排,做好协调配合,在济宁市培训基地,采取“互动式”和“情景模拟式”的教学方式,开展农业创业技能以及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经营管理与市场营销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和强化锻炼受训农民的责任意识与团队合作精神。集中开展7天的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通过经营管理培训使受训农民进一步更新观念,拓展创业思路,掌握创业本领,激发创业激情。
3. 考试评定。通过全产业链技能培训后,对学员进行考核考试,对考核考试合格者发放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并引导学员参加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同时,对所有考试合格学员的知识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规模、生产经营效益等进行综合评定,对评定合格的农民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建立个人档案,列入曲阜市新型职业农民人才信息库。
4. 跟踪指导。在系统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对职业农民开展“一对一”培训指导和跟踪服务。不定期对学员进行跟踪回访和指导服务,建立培训教师和学员的长期联系制度,并将跟踪服务指导情况作为培训指导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三)全面总结阶段(2017年12月)。完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模式、认定办法、扶持政策和信息服务平台,健全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制度、管理办法和政策支持体系。全面梳理全产业链技能培训过程的创新做法和培育成效,健全完善培训档案,提交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总结和一套系统的相关材料。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和统筹协调,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农业、发改、财政、科技、人社、林业、农机、畜牧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及各镇街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研究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和措施,联合推进培育工作。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把培育工作纳入各镇街、部门的重点工作内容,加强协调沟通,大胆创新,积极实践,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政策扶持。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研究完善具体办法,对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在土地流转、财政支农惠农政策、税收、金融、保险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
(三)强化认定管理。紧扣职业农民特征和“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等核心要素,分层次完善制定科学合理、易于操作的职业农民资格认定标准。对经培育、考试考核合格的职业农民,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颁发资格证书。建立培育档案,实行职业农民资格动态考核管理。
(四)规范资金使用。省财政补助资金90万元,主要用于集中培训(授课人员和学员食宿费、培训场所租用费)、学习交流(车辆租赁费)、聘请师资(授课费)、培训资料(采购和编印培训相关教材及资料费)、耗材购置(购置学习文具和用品费、耗材及维修费、影像资料费)、宣传、组织招生、回访及跟踪服务、信息化手段利用等方面的支出。实行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五)加强项目实施和监管。市农广校要选配培训组织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人员,成立培训工作小组,制定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培训计划,创新培训模式和培训管理服务机制,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培训台账》,健全培训档案,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培训工作落实。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学员推荐、报名组织等工作。加强沟通协调,为培训开展提供便利条件。加大过程监管力度,加强过程督导检查,要经常采取实地走访、电话抽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培训真实情况,确保教育培训质量和效果。
(六)强化宣传引导。要认真进行总结,注意发掘培训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典型,特别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先进做法与经验,以及新型职业农民在引领产业发展、带领群众致富等方面的典型事迹,及时进行推广宣传。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促进农民培训质量不断提高。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农民培训取得的成效,在全市营造关心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一山 副市长
副组长:孔祥龙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市委农工办主任、市农业局局长
成 员:王书举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
陈凡琳 市发改局局长
李士东 市科技局局长
柴 骥 市财政局局长
朱新社 市住建局局长、鲁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蒋 平 市农业局副局长、市农广校校长
高建斌 市林业局局长
蔡淑鸿 市农机局局长
肖秀臣 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刘立文 书院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洪生 王庄镇镇长
颜士泉 石门山镇镇长
周丽莎 吴村镇镇长
刘士灿 姚村镇镇长
房昭臣 时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 磊 陵城镇镇长
张桂森 小雪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涛 息陬镇镇长
宋卫锋 尼山镇镇长
步新华 防山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孔祥龙兼任办公室主任、蒋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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