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1MB2792953D/2024-08774 主题分类: 教育
成文日期: 2024-04-18 发布日期: 2024-04-18
发布机关: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任城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任政办字〔2024〕10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教育
成文日期: 2024-04-18
发布日期: 2024-04-18
发布机关: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任城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任政办字〔2024〕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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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宁市任城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发展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任政办字〔2024〕1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济宁市任城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宁市任城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和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6〕40号文件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7〕24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区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和全省教育事业“十四五”规划目标,坚持“总体规划、科学实施、城乡统筹、全面推进”原则,以提高办学条件为抓手,以提升教育质量为目标,持续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坚持问题导向,突破发展瓶颈,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公平、教育质量问题,办好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

二、主要目标

(一)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均衡。师资、校舍、仪器设备等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生均所占比例进一步提高,城乡校际差距逐步缩小。

(二)政府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学校布局规划科学合理,严格落实“四个统一”,大规模学校和大班额班级全面消除;生均经费和教师收入得到充分保障,教师培训交流机制健全;招生工作公开公正,留守儿童关爱体系日趋完善。

(三)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控辍保学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实现学校管理和教学信息化,学校德育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达到良好水平;学生无过重课业负担,学业质量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四)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主动回应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办学水平逐年提高,社会认可度持续保持较高水平,义务教育实现优质均衡发展。

三、具体任务

(一)优化均衡配置教育资源

1.提高教师数量和师资水平。完善教师招聘计划,科学设置招聘岗位,优先补充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教师。创新中小学教师招聘办法,探索面试前置、考察聘用等形式,引进“双一流”高校应届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争取政策支持,加大优质教师资源引进力度,接收全国重点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吸引获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的优秀教师到全区任教。推进教师专业化建设,确保专任教师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音体美专任教师数均达到0.9人以上。打造一批职业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骨干教师,通过公开课展示、优质课评选、教学能手选拔等方式搭建教师发展平台,不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确保每百名学生拥有1名以上区级骨干教师。(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2.重点加强乡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落实教体系统用人自主权,试点推行学区内教师竞聘交流,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师交流轮岗、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缩小城乡学校师资差距。实施乡村小学校长能力提升工程,全区实施乡村小学校长全员轮训。加大招聘政策倾斜力度,优先保障偏远乡村学校师资需求。因地制宜,建立镇街中心校、定点学校骨干教师及音体美学科教师走教制度,保证小规模学校开足开齐课程。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全区每年遴选100名优秀青年教师进行重点培养。(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3.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场地建设。科学规划现有校舍功能,保障教室及功能室配置,满足教学需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学校项目建设,对新建学校,确保建成一所、达标一所、投入使用一所,不得擅自变更校舍用途,保障小学、初中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积极拓展校外体育运动场馆,对于人口密度相对较高的城区学校,与周边体育场馆签定租赁合同,场馆在上课时间对学生专门开放,保证小学、初中生均体育场馆面积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市土地储备和规划事务中心任城事务部、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审计局)

4.配足配齐功能室及教学仪器设备。统筹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教育现代化推进等工程,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配备齐全,小学、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强化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和网络安全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做好中小学信息化基础设施、实验室装备建设和音乐美术教室等常规功能室建设,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义务教育学校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2016年之前建成的学校,每间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面积分别不低于73平方米、67平方米,2016年以后建成的学校每间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面积分别不小于96平方米、90平方米,义务教育学校功能室配备逐步达到优质均衡标准。(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财政局)

(二)增强政府保障能力

1.科学制定学校布局规划。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新型城镇化进程,根据学龄段少年儿童数量变化和区域分布,整体谋划、精准施策,调整2019-2030年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重点做好城市新建小区、旧城改造、城乡结合部、成片开发的城市新区、城镇化重点地区的配套学校布局规划。适时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合理设置义务教育学校。(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市土地储备和规划事务中心任城事务部)

2.严格落实“四个统一”。全区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确保办学条件标准化、资源配置均衡化、教育经费城乡一体化。(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市土地储备和规划事务中心任城事务部)

3.消除大规模学校和大班额班级。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均衡学校规模,2010年之前建成学校(按校区)规模不超过2400人;2010年以后建成的学校(按校区)规模不超过2000人,逐步消除大规模学校。全面解决大班额问题,加快推进解决大班额项目学校建设,确保在建项目按期投入使用;严格学校招生管理,科学调控各学段起始班额;严格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巩固大班额化解成果;深入推进学区建设和教育集团化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规模,化解热点地区大班额突出问题;规范社会力量办学,增加大班额化解途径,确保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不超过45人、50人。(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自然资源局、市土地储备和规划事务中心任城事务部、区财政局、区住建局)

4.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按照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新要求,完善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教育投入政策,保障教育教学正常开展。足额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并及时足额拨付,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照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8000元。各类教育专项资金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足额分配,规范管理使用。(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财政局)

5.足额核编设岗,保障教师收入。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教师编制政策,区委编办核定编制总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岗位总量,区教育和体育局在编制、岗位总量范围内,统筹分配各学校编制、岗位数量,按时完成中小学教师编制核定、岗位设置和教师招聘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照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中小学校以体现岗位责任和工作业绩为原则,科学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激发教职工积极性和主动性。(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6.完善教师培训交流机制。利用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教师培训活动,健全教师培训登记考核机制,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应交流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团队交流、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对口支援等多种形式和途径,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重点组织骨干校长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促进师资配置更加合理,教师队伍更具活力。(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7.公开公正做好招生工作。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科学制定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和“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小学继续实行服务区招生入学,确保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继续采取积分入学办法,达到积分要求的,确保在任城区城区学校入学。初中继续实行“相对就近、对口直升”免试招生办法,按照“一所初中对应几所小学”“一所小学对应几所初中”“几所初中对应若干小学”的办法,由就读小学根据其服务区内五年级毕业学生的居住地址分配到相对就近的初中学校就读;非服务区内的五年级毕业学生,根据学生户籍、自有房产和实际居住地址等相关信息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积极对接上级教育部门,不断提高全区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全区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住建局、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安分局)

8.健全留守儿童资助关爱体系。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家庭、政府、学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跟踪完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全面掌握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全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比例不低于85%。深入开展“牵手关爱”行动,通过志愿服务牵手结对,进行一对一帮扶。继续打造一批留守儿童关爱基地,以校园、社区(村)为主课堂、主阵地,由教师与社工同步实行代理家长制,进行辅导学业、疏导心理、矫正行为,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责任单位:团区委、区妇联、区教体局)

(三)全面提升教育质量

1.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机制。各级各部门认真宣传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参与的联控联保机制,不断完善辍学学生工作台账和监测报告制度,实行销号清零,实现控辍保学工作数据化。实行责任包保制度,对失辍学学生实行一对一帮扶,确保及时入学复学,实现控辍保学工作精准化,保障全区健康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四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办好特殊教育学校,在资金保障、人员配置、学校建设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积极在义务教育学校开设特殊教育班或提供随班就读条件,对不具备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采取送教上门、一对一帮扶等方式,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2.科学制定学校章程。全区所有中小学均须制定学校章程,学校章程应遵循合法性、校本性、民主性、可操作性和时代性原则。切实履行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在学校章程规定范围内进行学校管理和教育活动,保障师生权益,做到依法治校、依章治校。(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3.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加大教育信息建设力度,完善“三通两平台”建设,打造“智慧校园”,重点做好网络升级改造、设备设施配备、教学管理平台应用维护工作,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学校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学校教学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有计划开展教育信息化培训,打造信息化教师队伍,提高学校设施设备利用率和教师运用信息技术能力。(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4.加强学校德育和校园文化建设。坚持德育为先,按照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要求,将品德教育覆盖教育管理和人才培养全过程,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传统文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国防教育、安全教育、廉洁教育等,通过课程建设及活动创设,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及艺术素养,增强德育实效性。以品牌建设为引领,按照“一校一品”深入挖掘中小学校园文化价值内涵,进一步提升特色校园文化建设水平,发挥文化育人重要作用,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5.开齐开足课程,规范教学秩序。开足开齐义务教育阶段所有课程,健全完善校本课程,加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建立满足劳动教育需要的实践基地和场所,全面开设劳动课。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和鼓励教师大胆进行作业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五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健全教学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教学管理组织决策协调、评价监督职能,强化纪律约束,严格日常管理,狠抓质量监测,注重绩效考核,为开展教学活动提供有力保障。(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四)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

相关部门、各中小学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求作为首要选择,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快推进教育重点工程建设,全力解决“大班额”问题。做好学生入学、转学、升学服务,保障学生接受教育权利。教育、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协作配合,开展学校周边环境专项整治,为学校创造良好教育环境。加强家校沟通,开展教师全员家访活动,组织教师走进学生家庭,宣传教育方针政策,听取家长意见建议,形成家校共育合力。实施学校精细化管理,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开足开全课程,提高教学质量,群众满意度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市中公安分局、任城公安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各镇(街道)履行教育职责的一项重要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共同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确保财政投入。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力度,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逐年提高教师招聘比例和数量,保障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

(三)完善激励机制。完善以年度综合考评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加强对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工作的指导,着力发掘、培育典型,探索体制机制创新,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显著的镇(街道)、相关部门、有关学校和个人给予表彰。

(四)强化督导检查。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对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对严重违反规定的相关单位及个人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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