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1004339597L/2024-01175 主题分类: 土地
成文日期: 2024-05-15 发布日期: 2024-05-15
发布机关: 曲阜市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曲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曲阜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发〔2024〕4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曲阜市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土地
成文日期: 2024-05-15
发布日期: 2024-05-15
发布机关: 曲阜市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曲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曲阜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发〔2024〕4号
有 效 性: 0

曲阜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曲阜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曲政发〔2024〕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2〕75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土地市场监测和行业监管,保证基准地价的现势性,我市自2023年以来开展了新一轮城镇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成果于2024年1月19日通过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省级专家组验收,现予以公布,望全面贯彻执行。

一、本次公布实施的新一轮城镇基准地价成果,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及现状地物情况,对本轮评价范围进行更新调整,最终确定本轮城区评价范围面积181.24平方公里,较上轮181.55平方公里,评价范围减小0.31平方公里。其中主城区增加0.55平方公里,尼山片区减小0.23平方公里,石门山片区减小0.63平方公里;主要是对评价范围边界进行了部分调整。

二、本次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在2020年更新的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基础上,城区采用分类定级的方法将商服、住宅、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四类土地用途区分地价体系,并将四类土地用途均划分为四个土地级别,细化了级别和区片范围,同时,以近3年的土地市场资料为依据,确定各区片、级别基准地价。

对城区评价范围外的6个建制镇制定了基准地价修正体系。曲阜市建制镇驻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中一等建制镇包括姚村镇、防山镇、尼山镇;二等建制镇包括王庄镇、石门山镇、吴村镇。

三、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2020年7月27日公布的《曲阜市人民政府关于更新曲阜市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曲政发〔2020〕7号)同时废止。


附件:1.2023年曲阜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表

          2.曲阜市城区各用途土地级别(区片)范围

          3.2023年曲阜市城区各级别基准地价图

曲阜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字版】曲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曲阜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docx

       【PDF版】 曲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曲阜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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