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11MB2792953D/2024-3840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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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4-05-30 | 发布日期: | 2024-05-30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任城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济任政发〔2024〕5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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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4-05-30 |
发布日期: | 2024-05-30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任城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济任政发〔2024〕5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任城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济任政发〔2024〕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济宁市任城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宁市任城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任城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不移发挥“九大优势”、实施“九大战略”,深入实施高水平技术改造、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设备更新迭代、新能源车辆倍增、消费品以旧换新、供给产品质量升级、资源回收利用、标准提升衔接八大行动,扩大有潜能的消费和有效益的投资,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开创全区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工业重点领域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5%;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基本淘汰;报废汽车规范回收拆解量达到1万辆,二手车交易量与新车销售比值达到0.8:1,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8%以上;工业重点领域低于能效基准水平的全部完成更新改造,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2%、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
三、主要措施
(一)实施高水平技术改造行动
1.促进产业高端化跃升。聚焦煤电、化工、轻工、建材、机械等重点产业,“一业一策”制定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方案,加快推动传统产业能级跃升。实施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每年滚动实施50项单体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推动50家企业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促进产业绿色化转型。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更新能耗排放不达标、安全风险隐患大的老旧装置。积极推广先进适用节能降碳技术设备,鼓励企业积极争创水效、能效等领跑者。加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到2025年,累计建成市级以上绿色工厂14家,到2027年,累计建成市级以上绿色工厂25家。(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区应急管理局)
3.促进产业创新型发展。开展重大装备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大力实施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到2025年和2027年,有研发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占比分别达到50%、55%。建设市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到2025年和2027年,分别达到5家以上、7家以上。(牵头单位:区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实施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行动
4.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新一代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行动,到2025年,开通5G基站2700个。(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大数据中心)
5.提升工业数字化水平。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深入实施“智改数转”工程,每年实施一批数字化改造项目。积极参与“工赋济宁”系列活动,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每年培育3家以上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制造场景等。推动全区生产煤矿采煤、机电、辅运、信息等各专业深度统合,建立稳定的万兆矿井工业网络,完成生产煤矿智能化建设。(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6.提升农业数字化水平。促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AI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的深度应用,推动大田种植、设施农业、渔业、畜牧业等领域的数字化提升,推动农业生产、仓储、管理数字化。到2027年,争取省级智慧农业应用基地数量达到2家。(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7.提升服务业数字化水平。深入开展文旅数字化赋能行动,提升旅游线上服务能力,协助完善济宁市公共文化云、重点景区监测及指挥调度中心功能。鼓励支持文旅企业开发数字化创新型应用,推广文旅数字化新业态,到2025年,完成20处重点文保单位数字化体验场景项目建设,到2027年,文旅数字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实现文化旅游与数字化技术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三)实施设备更新迭代行动
8.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落实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方案。持续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有序推进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持续推进老旧供热管道、换热站等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居民户外管网、外墙保温、供热装置为重点,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提升供暖效果。稳妥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对不满足安全要求的场站设施实施改造。积极推进公共供水厂及加压调蓄供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补短板、强弱项。到2025年,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率达到100%。强化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更新改造老旧地下排水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物联智能感知设备。(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9.推动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换代。鼓励支持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运输船舶提前报废更新。支持600总吨以上内河运输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工作。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任城交警大队、市公安局市中交警大队、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
10.推动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继续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对稳产保供、安装智能终端、应用智能作业模式的机具应补尽补。大力支持科技自主创新,深化北斗系统在农业生产中的推广应用,积极推动企业生产的绿色、高端、智能农机具纳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新产品补贴目录。持续推进农机装备智能化发展,加快推广新机具、新技术,到2025年和2027年,补贴配备北斗系统的农机具分别达到170台左右、360台左右,全区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达到92.5%以上、93.5%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改革局)
11.提升文旅设施水平。以景区焕新工程推进品质改造提升,鼓励A级旅游景区数字化设备更新提升。聚焦文旅消费新场景打造,支持演艺设备更新购置。推动文旅公共服务设施更新升级。2025年实现4A级以上景区有需求设备更新升级,2027年实现3A级以上景区有需求设备更新升级。(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等医疗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采购手术机器人等高精尖医疗装备。推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对病房进行改造提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对全区中心村卫生室进行软硬件改造提升,到2025年和2027年,分别完成15个、18个中心村卫生室改造任务。(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四)实施新能源车辆倍增行动
13.积极培育领航型龙头整车产业。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在招引新能源乘用车整车生产企业上实现突破。发挥新能源“链主”企业优势,带动上下游配套企业集聚发展,培育壮大专用车制造产业。(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
14.加快提升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配套水平。支持汽车车身模具等零部件生产企业增强配套能力,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技术攻关,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和改革局)
15.加快重点领域推广应用。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购买除特殊工作要求外的公务用车,一律采购新能源车,确保新能源汽车采购占比达到100%。大力推广公交、环卫等领域新能源用车,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车型,鼓励新增及更新短途客运车辆采用新能源车辆。鼓励混凝土搅拌车更新时,优先使用新能源车。(牵头单位: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16.加强基础设施支撑保障。以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以及交通枢纽、驻车换乘、城建设施等公共停车场为重点,加快建设公用充电设施,逐步提高快充设施占比。推动充电服务网络向镇(街道)和农村有序延伸,实现公共充电站乡镇全覆盖。推进解决居民小区充电难题,新建小区停车位100%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探索推进充电设施“社企共建”和“统建统营”。全区公共充电桩保有量年均增长40%以上,到2025年和2027年,分别达到2900台、5600台。合理规划布局建设加氢站。(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五)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17.推动汽车以旧换新。贯彻落实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积极开展汽车展销促销和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扩大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每年举办18场以上新能源汽车展销活动,其中下乡展销不少于10场。全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年均增长25%以上。(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
18.推动家电以旧换新。贯彻落实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指导家电销售企业聚焦绿色、智能、适老方向,举办“家电以旧换新”等活动,每年举办家电进社区等促消费活动5场以上,开展绿色智能家电消费促进活动,鼓励家电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等各类促销活动。积极采取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方式,(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19.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鼓励家装流通企业采取让利、补贴等方式,支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升级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支持餐饮场所无熄火保护功能的燃气灶具加装熄火保护装置或以旧换新。鼓励企业打造线上线下家装样板间,推动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每年组织举办家装家居促消费活动3场以上。(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六)实施供给产品质量升级行动
20.大力提升先进产能。聚焦矿山机械、工程机械零部件等核心产业,加强新技术新产品创新迭代,增强高端产品供给能力。到2025年和2027年,高端装备营业收入分别达到44亿元、50亿元。(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1.着力提升产品质量品牌。深入推动质量强区及品牌战略,聚焦“231”先进制造业以及农业、食品药品、建筑工程、环境、服务业等行业领域和部分新兴产业,持续实施质量提升行动。组织企业积极参加“山东制造·齐鲁精品”评选活动,着力提升工业品质量品牌,积极培育省级以上质量标杆,推进全区非遗传承和乡村文化振兴。(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
22.提升新兴产业供给能力。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医药和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集群,强力布局未来信息、未来制造、未来健康、未来材料、未来能源5大领域的未来产业。实施产业链延伸攀登行动,聚焦产业链条“一链一策”精准开展稳链补链强链攻坚,加快培优塑强一批“链主”企业。探索在光伏新兴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牵头单位:区制造强区指挥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和改革局)
(七)实施资源回收利用行动
23.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统筹推进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开展我区政府“公物仓”建设,对经维修可继续使用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以置换、调拨、出租等方式循环使用。(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商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24.提升废旧物资处置水平。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产业布局,鼓励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不断提升回收拆解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提高规范化回收企业对个体经营者的整合能力,进一步提高居民交投废旧物资便利化水平。深入推进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和再利用项目。(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
25.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鼓励“互联网+二手”发展模式。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活跃二手车市场,组织符合条件的二手车出口企业针对中亚、东盟等重点市场全力拓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到2025年和2027年,全区二手车出口额分别突破5000万元、1亿元。(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
26.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加强废钢铁、废塑料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管理。(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分局)
(八)实施标准提升衔接行动
27.积极参与国家、省标准制修订。聚焦汽车、家电、家居等大宗消费品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绿色设计等资源循环利用领域,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和省标准制修订,提升标准化工作视野和水平。鼓励行业内具有领先水平的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区商务局)
28.鼓励支持制造强区标准体系。积极推进煤化工等重点领域标准研发。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相关行业协会,研制符合技术发展和市场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支持企业制定实施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9.鼓励支持关键技术领域标准布局。开展关键技术标准研究,强化标准核心技术指标研究,重点支持基础通用、产业共性、新兴产业和融合技术等领域技术标准研制。聚焦装备制造、增材制造等关键领域,积极推进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标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
30.推进先进适用标准衔接。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标准,推动落实能效、水效、能耗限额、污染物排放、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配合国家、省、市加强碳排放核算、碳交易、减污降碳协同等标准研制。(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商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直有关部门要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要意义,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区直有关部门建立工作专班,加强协同配合,凝聚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分领域制定配套政策,形成我区“1+N”政策体系,打好政策组合拳,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
(二)加强财政政策支持。支持我区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等上级资金扶持。用足用好上级财政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综合运用设备奖补、贷款贴息等方式,以企业数字化转型、技术创新、绿色化改造为重点,持续开展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机器换人,加大“零增地”技改力度,不断提高企业投入强度。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经费保障。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
(三)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精准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等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加大企业购进设备、器具加速折旧,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等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发票开具、纳税申报做好全方位宣传辅导。(牵头单位:任城区税务局、经开区税务局)
(四)强化要素保障。加强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用水保障。对可实现减污染降碳协同增效的技术改造和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加快能评、水评、环评等前期审批手续办理;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企业通过厂房增加、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合理布局环卫设施等公用设施用地,保障用地需求。(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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