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暂无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_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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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3-11-06 | 发布日期: | 2023-11-06 |
发布机关: | 微山县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微山县两城镇刘庄村村庄规划(2019—2035年)》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微政字〔2023〕31号 | 有 效 性: | 0 |
发布机关: | 微山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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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_含住房 |
成文日期: | 2023-11-06 |
发布日期: | 2023-11-06 |
发布机关: | 微山县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微山县两城镇刘庄村村庄规划(2019—2035年)》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微政字〔2023〕31号 |
有 效 性: | 0 |
微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微山县两城镇刘庄村村庄规划(2019—2035年)》的批复
微政字〔2023〕31号
两城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微山县两城镇刘庄村村庄规划(2019—2035年)〉的请示》(两政呈〔2023〕47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微山县两城镇刘庄村村庄规划(2019—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批复如下:
一、规划范围:刘庄村村域范围内的全部国土空间,土地总面积为89.59公顷。
二、规划期限:2019—2035年。
三、村庄发展定位为特色保护类村庄,以无山不绿、有水皆清的优美环境为依托,发挥蓝绿空间、始祖文化、特色民居等优势,打造环境优美、生活富裕、村风文明的历史文化旅游名村。
四、你镇要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切实抓好《规划》的贯彻落实工作,严格限制刘庄村村域内的开发建设活动,切实加强历史文化的保护和传承;要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调控作用,推动村庄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促进村内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此件公开发布)
微山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6日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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