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423579-8/2024-02058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4-07-09 发布日期: 2024-07-09
发布机关: 微山县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微政字〔2023〕6号文件的通知
发文字号: 微政字〔2024〕25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微山县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4-07-09
发布日期: 2024-07-09
发布机关: 微山县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微政字〔2023〕6号文件的通知
发文字号: 微政字〔2024〕25号
有 效 性: 0

微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微政字〔2023〕6号文件的通知

微政字〔2024〕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微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微山县社会招商奖励办法〉的通知》(微政字〔2023〕6号)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当前我县实际工作需要,现予以废止。


微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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