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1076F/2024-03746 主题分类: 教育
成文日期: 2024-05-30 发布日期: 2024-05-30
发布机关: 济宁市教育局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教字〔2024〕24号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医教融合——护佑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教字〔2024〕24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济宁市教育局
主题分类: 教育
成文日期: 2024-05-30
发布日期: 2024-05-30
发布机关: 济宁市教育局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教字〔2024〕24号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医教融合——护佑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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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卫生健康局,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北湖度假区、经济开发区教育分局,市卫生健康委高新区管理办公室、北湖度假区管理办公室、经开区管理办公室,市直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济宁市教育局等11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济教字〔2023〕76号)要求,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专业优势,建立校-医联动工作机制,提高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素养,预防和减少心理健康不良事件发生,现就建立学校与医疗卫生机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联动机制,开展“医教融合——护佑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以医教协同为基础,以学生心理健康为核心,构建中小学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探索医学与教育相互融合的途径,实现医院与学校资源的有效整合,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学、心理辅导和早期心理干预,培育学生形成热爱生活、珍视生命、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心身健康素质全面发展。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中小学心理健康师资力量。成立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专家组。从驻济高校、山东省戴庄医院、市心理健康中心和全市中小学校中筛选具有丰富心理健康服务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组建济宁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专家组,负责指导全市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筛查评估工作,分析研究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数据,制定心理健康干预策略,实施中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提供专业心理援助和支持。

强化心理教师培训。健全完善“分层次、分批次、全覆盖”的社会心理服务人才培训体系。根据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际需求,掌握现代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知识和心理咨询基本技能,使教师能在学校有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分析、解决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市卫健委组织专家师资力量为全市中小学班主任、任课教师进行心理健康知识专业培训,全年至少开展5期,提升教师对学生常见心理健康问题的识别能力,做好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

(二)广泛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宣教。编制心理健康教育读本,将心理健康教育内容有机融入中小学课程,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通过班团队、校园文体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平台,邀请市县心理健康专家走进课堂,分享心理健康知识。各县(市、区)卫健部门积极参与,为心理健康中心专家团队的选派以及心理健康知识进课堂活动的内容策划提供协助。各级综合性医疗机构每季度至少在本单位网络宣传阵地发布1次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宣传。

(三)开展学生心理健康促进工作。深度融合教育与卫生资源,组织邀请心理专家对全市学校班主任进行学生心理健康促进知识的系统性培训,提高各学校教师识别学生心理健康问题能力及心理疏导技巧方面的能力,同时,选拔有心理咨询相关资质的中小学教师参与市县心理健康中心的相关工作。全市各中小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讲座及4次团体心理辅导,每学期通过网络测评与纸质问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生心理筛查。组织在校师生到心理健康中心参观体验,增强对心理健康教育的认识。市县心理健康中心配备专业人员讲解和辅导,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心理健康特点,以及不同年级、岗位教师工作压力状况,提供个性化心理健康服务。

(四)畅通“学校—家庭—医疗机构”沟通转介渠道。对日常工作发现和在心理健康筛查中排查出的有情绪和行为问题的学生,学校组织心理教师及时开展评估和辅导,积极寻求学生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的有效支持,对存在严重心理健康问题或精神疾患的学生,学校应做好隐私保护,设立标准化处置流程,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至家长或亲属,必要时转介到专业医疗机构和心理援助机构。

(五)提升青少年诊疗服务质量。卫生健康部门持续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积极吸纳引进心理健康人才,储备、充实儿童青少年心理、精神(心理)相关专业人才队伍。在全市心理健康中心设置青少年心理咨询室。并对青少年心理咨询室、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病房环境进行装修布局,营造出符合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舒适环境。

(六)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评估与心理援助。强化济宁市心理综合服务一体化信息平台升级建设,继续对平台进行网络扩容,完成经常性测试,以保障100万人次同时点击登录。优化学生心理健康筛查问卷设置,从题量、内容、用语等方面平衡全市中小学生普测需求。市教育局定期组织学校心理教育教师与市心理健康中心专家进行座谈,针对性完善系统功能。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测查结束后,市心理健康中心心理专家对测查结果进行评估,从学校、县(市、区)、全市整体等三个层级分别出具学生心理健康分析报告,为全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开展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持,其中,市心理健康中心开通24小时中小学生心理服务热线,为全市中小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三、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卫健部门要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中小学校心理健康工作的相关政策。

(二)强化教育教学。各中小学校要认真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课程表,做到有课时、有教师、有教案,切实保证教学质量。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在职教师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确保培训全覆盖。针对中小学校专兼职心理教师,要制定专业教学计划,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研讨会,不断总结、交流经验,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教学质量水平。

(三)强化服务保障。各县市区要加大统筹力度,优化支出结构,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经费保障,满足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需要。市、县心理健康中心明确专人配合属地教育部门、辖区内中小学校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健全工作机制,畅通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问题转介渠道。市心理健康中心做好市心理服务热线 0537-5151885接听工作,开展线上心理健康服务,帮助家长、学校化解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问题。

(四)强化指导考核。专项行动开始后,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将组织督导组定期实地查看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发现存在问题并及时反馈整改。围绕工作目标任务,实行通报制度,挂图作战、全程跟踪,对落实工作不力的县(市、区)进行不定期通报批评,对各县(市、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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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解读:济教字〔2024〕24号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医教融合——护佑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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