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32004235253L/2025-01667 | 主题分类: | 土地,林业,国土资源_能源_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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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5-07-14 | 发布日期: | 2025-07-14 |
发布机关: |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国土、规划、林木领域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机关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梁政办字〔2025〕11号 | 有 效 性: | 0 |
发布机关: |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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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土地,林业,国土资源_能源_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5-07-14 |
发布日期: | 2025-07-14 |
发布机关: |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国土、规划、林木领域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机关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梁政办字〔2025〕11号 |
有 效 性: | 0 |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国土、规划、林木领域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机关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驻梁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字〔2023〕163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国土、规划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机关的通知》(济政字〔2024〕7号)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将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等15项行政权力事项划转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施(详见附件)。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核参照《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梁农字〔2021〕94号)文件实施。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做好工作交接签订划转备忘录。自划转备忘录签订之日正在办理、尚未办结的审批事项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按程序继续履行至办结;次日起相关事项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驻县为民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办理。
涉及人员划转相关事宜,由机构编制部门和人社部门按程序办理。
附件: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 件
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一、行政许可事项
1.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2.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3.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
4. 临时使用林地审批
5. 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6.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7. 临时用地审批
8.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9.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10.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11.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二、行政许可关联事项
1. 建设项目用地以划拨方式使用国有土地审查
2.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
3. 建设项目用地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审查
4. 建设项目用地以租赁方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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