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暂无 主题分类: 工业_交通其他
成文日期: 2018-04-09 发布日期: 2018-04-09
发布机关: 兖州区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YZDR-2018-0010005
标  题: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加快推进智能制造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兖政字〔2018〕18号 有 效 性: 1
发布机关: 兖州区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工业_交通其他
成文日期: 2018-04-09
发布日期: 2018-04-09
发布机关: 兖州区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YZDR-2018-0010005
标  题: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加快推进智能制造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兖政字〔2018〕18号
有 效 性: 1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加快推进智能制造实施意见的通知

济兖政字〔2018〕1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兖州工业园区、农高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济宁市兖州区加快推进智能制造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

  2018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宁市兖州区加快推进智能制造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决策部署和济宁市“6501”培育工程精神,加快推动企业生产装备、产品、物流、服务向智能化、网络化、数字化方向发展,全面提升兖州制造业综合竞争力,结合兖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发展战略,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发展潮流,积极对接“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计划,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创新驱动、示范带动,以推动制造业智能化、信息化发展为主线,加快建设智能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着力发展智能装备和智能产品,加快提升全区智能制造和两化融合整体水平,推进产业结构由中低端向中高端迈进。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区传统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明显加快,橡胶、造纸、装备制造、精细化工、现代食品、医药医疗、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智能转型取得明显进展。智能制造生态体系初步形成,累计实施30个智能制造重点项目,创建10个数字化车间、2家智能工厂样板企业,引进建设2个智能制造综合服务平台;两化融合步伐加快,重点企业全面普及信息化管理应用,培育10家市级以上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和项目,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累计达到20家。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传统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实施“机器换人”专项行动。把智能制造、机器换人作为两化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着力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培育新型生产方式,全面提升企业生产制造和管理的智能化水平。重点围绕橡胶轮胎、造纸包装、装备制造、现代食品和精细化工等传统行业企业的劳动密集环节和关键工序,引导企业推广运用先进智能设备、关键技术装备、专用智能化成套装备,提高企业的精准制造、敏捷制造能力和自动化水平。鼓励有条件的骨干企业在建设智能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的基础上,推动全面感知、设备互联、数据集成、智能管控,向智能工厂转型。对效果突出、带动性强的重点智能制造项目予以扶持和推广,通过智能制造示范项目,以点带面,稳步提升企业智能制造水平。(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

  (二)加快提升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实施两化融合提升专项行动。以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为指导,积极组织企业开展两化融合水平评估、管理体系贯标应用工作。在重点企业普及信息化管理应用,通过建立数字化设计研发平台、ERP系统、MES系统、营销信息平台、电子商务平台等,形成企业决策层、管理层及操作层全方位信息化、智能化营运管理系统。鼓励大中型传统制造业企业发展智慧仓储,引进搬运装卸、输送分拣、物流机器人等自动化设备,利用二维码、无线射频识别、库位管理等信息化手段,合理控制企业库存,实现智能盘点和供需信息精准对接。利用信息技术加强企业产品质量建设,以提高轮胎、农机、食品、医药、电子等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为目标,促进企业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和溯源系统。实施“企业上云”行动计划,鼓励企业通过高速互联网络,便捷地获取云服务商提供的计算、存储、软件、数据等服务,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信息化建设成本。(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加快引进发展智能装备、产品和项目。立足我区制造业向智能制造、绿色制造、高端制造发展的现实需求和产业基础,重点研制高速立式加工中心、大型龙门加工中心及精密卧式加工中心等高档数控机床;大力发展工业机器人产业,重点发展适应山东省及周边地区产业提升需求的自动上下料、焊接、喷涂、装配、搬运、码垛、打磨、包装、抛光、锻造、全方位移动机械臂等工业机器人;积极引进高精密减速机、传感器、精密传动装置、伺服系统、末端执行器等机器人关键零部件产业化项目。大力推动数控技术和智能技术在重点产品的渗透融合。鼓励我区企业在轮胎、农机装备、医疗器械、工矿机械等传统产品中嵌入传感器、卫星定位、数控系统等装置,丰富产品功能,提高产品的信息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促进工业产品向价值链高端发展。(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招商局、区农机局)

  (四)加快构建智能制造服务平台。以龙头企业或第三方机构引领、服务中小企业推进智能化、自动化和信息化发展,提升中小企业智能制造水平。引进建设2个集智能制造技术研发、项目孵化、软件开发、检测诊断、信息咨询等为一体的综合创新平台,加快引进一批国内知名智能制造集成、服务、工业设计企业。支持系统集成商、装备供应商、软件供应商针对中小企业实际需求,研究制定简便易行的智能化改造方案,提供分析诊断设计、后期跟踪优化等服务,推广一批成熟使用的智能装备和先进技术。(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招商局)

  四、政策措施

  (一)鼓励企业开展“机器换人”、自动化成套生产线、智慧仓储、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等技术改造。1、对于企业实施的关键岗位机器人替代人工的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额高于100万元的,区财政按照设备投资额(以发票为准,以下相同)的1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2、对于企业引进成套自动化生产线设备替代原有分散的制造工序和环节的,按照项目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200万元;3、对于企业实施的关键工序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车间整体改造,区财政按照项目设备及软件系统投资额的15%给予补助,最高补助300万元;4、对于企业实施的新、改建智能工厂项目,智能工厂整体解决(设计)方案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论证后,先给予100万元补助,项目竣工验收后,再根据项目投资额给予企业最高300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财政局)

  (二)奖励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智能工厂、智慧园区、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智能制造示范项目的,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三)鼓励企业实施信息化提升项目。主要范围包括:1、提升管理水平的企业资源计划(ERP)、供应链管理(SCM)和客户关系管理(CRM)等软件应用项目;2、提升数字化设计水平的软件应用项目;3、基于互联网,通过大数据挖掘技术,精确描述用户需求,并将用户需求与生产过程、市场营销等进行精准匹配,提供定制化、个性化的产品增值服务的软件应用项目;4、其它有助于“两化融合”、“工业互联网创新”的企业信息化改造项目。针对以上项目,投资额50万元以上的,区财政按照投资额的1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6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财政局)

  (四)引导企业开展两化融合贯标评定工作。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试点企业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并取得证书的,区财政再给予最高20万元的贯标费用补助。(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财政局)

  (五)支持企业加快“上云”步伐。按照《山东省“云服务券”财政奖补实施细则》的要求,区财政对符合条件的“上云”企业实施综合补贴;企业完成“上云”部署被认定为标杆企业的,区财政再一次性奖励5万元(获得省市奖励的,区级财政不再重复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财政局)

  (六)鼓励企业研发首台(套)重大智能技术装备。对经国家、省认定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智能装备产品,分别给予5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财政局)

  (七)鼓励发展智能制造产业。对从区外新引进的机器人、数控机床及关键零部件等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超1亿元的,除享受现有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外,项目投产运营后,区财政按照上一年度其主导产品销售额的3%给予研发经费补助,连续补助3年,单个企业总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重大项目,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八)鼓励企业研发智能新产品。对企业运用信息化技术提升传统产品智能化水平,并通过省级新产品认定、科技成果鉴定或列入省级新产品推广目录的,经评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每年择优奖励3个。有较大创新、获得重大技术突破的,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九)鼓励建设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区外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商在我区投资、建设、运营智能制造发展中心、机器人创新中心、智能制造协同创新等公共服务平台的,经认定,对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的平台企业,区财政按照其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重大项目,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财政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智能制造发展工作由区工业经济发展指挥部统筹推进,区经信局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各镇街、工业园区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有效整合资源,共同协作推进。(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招商局、工业园区、各镇街)

  (二)加强规划引导。以市场为导向,突出企业主体,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分行业、分层次、分年度有序推进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改造提升和试点示范工作,推动传统企业向智能化方向转型。加强智能制造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全区智能制造的成功经验,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推动智能制造的舆论环境和良好氛围,激发企业投资智能制造的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广播电视台、区新闻服务中心)

  (三)加强产业对接。加大智能装备产业招商力度,重点加强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物联网、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的招商和经贸活动,引进国内外知名智能装备企业、研发中心和创新团队落户我区。开展智能装备产业协作配套交流活动,为本地智能装备制造企业、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智能技术装备用户等产业链上下游搭建互联互通平台。(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招商局、工业园区、各镇街)

  (四)加强要素保障。对于智能制造重点项目报区政府批准后优先安排土地指标。鼓励银行信贷、融资租赁、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方式,为智能制造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建立多层次多类型的两化融合和智能制造人才培养体系,鼓励和支持企业大力引进高级研发人才和高级技术工人,提高智能制造技能人才待遇水平。依托济宁工业技师学院,开展智能制造人才专项培训,培养一批专业技能人才。(责任单位:区国土局、区金融办、区人社局、工业园区、各镇街)

  (五)加强政策扶持。通过国家和省、市、区联动,为企业争取各类政策支持。区财政设立5000万元新旧动能转换(智能制造)专项扶持资金,对技术领先、投资总额大、产业关联度高、带动性强的智能制造技术改造项目、信息化提升项目、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区经信局、区财政局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制定发布智能制造奖补项目申报指南,于每年11月底前组织企业开展项目集中申报工作,提出符合奖补条件的项目名单,按程序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及时兑现相关政策。对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区级财政不重复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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